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23 08:07:08

用镜头,她为家乡代言——记“第八届上饶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朱新苗

  在德兴,有一个“90后”女青年,大家都赞不绝口:这是一个有想法、能吃苦,正能量的“拼命三娘”。这个女青年,就是“第八届上饶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上饶市响亮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新苗。

  朱新苗原本有一个在大家眼里体面又稳定的工作——河南电视台的栏目主持人。2016年5月,她顶着压力,放弃了这个“铁饭碗”,带着仅剩的3万元存款,回到家乡德兴,开始了新媒体创业之路。

  她和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平台合作,开创了《说走就走》旅游节目,让更多人看见家乡的美景,在乡村旅游宣传上刮起了一阵“小旋风”。

  她带着团队,熬了无数个深夜,走遍了上饶各个县(市、区),采访大山背后老党员的坚守,拍摄微电影记录扶贫故事,用镜头记录着上饶这座城市的飞速发展,用相机留下上饶的传统文化,传播着上饶的好声音、讲好上饶故事。朱新苗的名字和她的作品渐渐被越来越多人看见。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人选择了“逆行”,朱新苗也是其中的一员。她买了上百箱方便面、牛奶等送去了一线执勤点;她扛着设备记录抗疫一线,制作了《空城计里的德兴》《广信我们和你在一起》公益短片。2021年11月,朱新苗制作了两分钟的《战疫》公益视频。视频被新华社选中,24小时内全网播放量突破700万+,40余万人点赞,鼓舞了上饶人民“一座城一条心一定赢”齐心抗疫的信心和决心。后来,她又连续制作了《战疫2》《战疫3》。她说:“我要利用好自己自媒体的优势,让更多人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

  此外,她为留守儿童、失依儿童多次捐款捐物;和德兴团市委及红十字会合作制作公益视频,为这些孩子争取免费午餐、募集社会捐款;和德兴团市委共同打造海口童心港湾,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温暖的“家”……朱新苗的爱心善举从未停歇。“我希望自己这棵小小的‘新苗’,可以成长为一棵‘大树’,为回报社会更好地发光发热!”

烟火气“燃”起来 夜经济“亮”起来

  

  华灯初上,城市绚烂灯光勾勒出广信的璀璨与繁华。麻辣烫、上饶山鸡腿、炒粉、铁板鱿鱼、棉花糖……摊主们推介着自己的商品,吆喝着买卖,行人在摊位前挑选自己喜爱的美食。日前,在广信区凤凰大道的城市驿站门口,一条全新的夜市街点亮了城市夜经济。

  通过前期摸底调查,结合百姓需求,该区城管局决定在人口集中的吾悦广场附近打造一条夜市街,让更多的市民找到谋生出路,全面推进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让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消费火起来、百姓乐起来。

  “这条夜市街针对困难群体开设,不收摊位费,但每位摊主要做到门前‘三包’,夜里两点他们收摊,我们会进行卫生检查,若是被检查到卫生没收拾好,会对其扣分,三次以上,取消摆摊资格。”该区城管局局长陈琳说。

  “吃了东西后,麻烦您把垃圾丢到垃圾桶,谢谢。”摆摊的占大娘边递给客人食物边说。该区城管局要求每位摊主要做文明城市的引领者、宣传者、践行者,以身作则的同时要带动他人讲文明,让文明新风润泽广信。

  据悉,前期城管局还对摊主们进行了培训,后期还会让他们统一着装,让小摊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

  近年来,广信区积极推动夜经济发展,丰富夜间消费业态,活跃夜间消费氛围,打造网红夜市,点亮夜间经济,提供行走的美食,使其成长为广信街头巷尾生动的味蕾符号,让市民在缤纷的灯光长廊中享受都市夜生活的美好。(程晓丽 蒋学华 文/图)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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