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贾怡问答网
2024-05-23 18:37:16

上饶:多举措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本报记者 郑欢

  “我老伴去世以后,子女跟我约定:每人每年支付1000元赡养费。可是,老大和老三既不常来看我,也不按约定给付赡养费。你们可以帮帮我吗?”日前,现年80岁的广丰区排山镇下余村村民余某向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广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后,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今,余某的子女正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余某的“老有所养”得以实现,得益于我市全面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到身边”“顺民意”。当前,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正延伸至全市每个角落,更多困难群众就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建“站”设“室”  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不久前,广信区枫岭头镇长塘村村民徐某某的丈夫,将一面绣有“无私援助百姓,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1年7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月31日上午10时许,徐某某搭乘丈夫的二轮电动车,正常骑行至广信区武夷山北大道时,被巫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碰撞倒地。经诊断,徐某某右桡骨小头骨折、右手第2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远节指骨撕脱性骨折等。住院治疗78天,花费相关医疗费用44000余元,而肇事方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这让徐某某一家一筹莫展。2021年12月,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徐某某的丈夫向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徐某某的情况:农村低保户、精神贰级残疾人,是应被援助的重点对象。于是,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美华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张美华第一时间约见徐某某的家属了解案情,并多次奔波于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查找依据、核算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帮助立案。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巫某某赔偿徐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9189元。拿到款项时,徐某某的丈夫激动不已:“真没想到,家门口还有免费的代理律师帮我们维权,太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了。”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在我们的站点发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徐新华介绍,为了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就近获取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大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农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00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结对帮建  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同时,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们还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站点对接,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难题。”采访中,徐新华介绍,他们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探索建立了“站所对接”帮建机制:各县(市、区)推动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工作优势互补、专项活动共创”的帮建关系。每家律所指派数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通过面对面、视频等方式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到结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授课等活动;积极参与化解乡、村两级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迄今为止,12个县(市、区)已建立法律顾问团,211个乡镇、2239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

  徐新华表示,在结对帮建过程中,他们还组织全市264名优秀党员律师,成立了21支上饶律师“志敏先锋”公益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主动当好乡村邻里解答法律疑问当好咨询员、化解邻里纠纷当好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当好宣传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员,切实让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有什么法律问题不用跑城里,村里就能获得专业地法律帮助。”走访中,不少困难群众表示,帮建机制下,他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徐新华表示,看似普通的法律问题,却都是群众心里“天大的事”,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当前,他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我们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组建了上饶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团队,由专业律师接听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同时,积极推广运用远程视频法律服务,为办事群众随时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徐新华说,同时,他们还开辟了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22日,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81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公信力。采取培训上岗、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徐新华表示。

促销招数五花八门市民消费擦亮眼睛

  随着春节的临近,饶城各商家开展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以此吸引顾客。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手段,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消费需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买年货,挂灯笼,贴对联,浓烈的新年气氛激发了人们的消费热情,使寒冬不再“冷”。新年的第一天,记者在万达广场、吾悦广场、金峰商城等大型商场看到,商场内人头攒动,上下电梯、柜台、服务台、收银台前熙熙攘攘。各大商场推出的促销活动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动力。刚完成购物拎着大包小包出来的温女士说:“今天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20元现金券活动。我买了800多元的东西,商场送了160元的现金券。这不,我又买了件羽绒服。”

  无独有偶,近年来,饶城街头一些售卖蛋糕和面包,或是板栗的商铺,不时采取买5元送5元,或是买10元送5元的促销方式,吸引了不少市民排队购买。1月1日下午,在步行街附近一售卖板栗的商铺,滚动的电子显示屏打着买5元送5元的广告,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抢购。其中一位年轻男子告诉记者,等于买一送一,很实惠。

  各种五花八门的促销,表面上看是给顾客实惠。可细心的消费者却发现其中有“猫腻”,有些商家明是“让利”,暗地里却给消费者设了不少陷阱。如先把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再开展优惠活动,消费者所买的商品其实不优惠。平时爱好购物的黄女士说:“获悉某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30元、满200元送60元’活动,特别高兴。元旦前看中一款品牌的羽绒服,当时标价598元。元旦期间再进商场一看,标价798元。售货员说,798元打9折,还可参加活动,买满100元送30元。掐指一算,哪还有优惠。”

  一些令人心动的促销,实则是虚的。曾经在商场工作多年的夏女士说出“秘密”。不少商场的促销活动是“雾里看花”,商家最终并没有损失,因为进入促销名单的大都是积压商品,有的商品还悄悄地提升了售价。另外,商场推出的打折活动,大品牌大都不参加,因为这些商品大都是全国统一价。小品牌和存货就不一样了,商品上面没有固定的机打价格,有的标价还是手写的,可以随意修改。

  违规促销将受惩罚。据市市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节日期间将重点检查下列行为:以降价(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降价(折扣)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销售商品的降价折扣幅度与标示不符,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行为;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等。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到各级消协和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荔枝上市 虽好吃但要适量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从苏东坡的诗句可见荔枝之鲜美,令人垂涎三尺。最近,饶城水果界的白富美荔枝陆续上市了。

  5月7日,记者走访饶城水果市场发现,继半个月前个别水果专卖店有新鲜的荔枝出售后,这几天饶城的不少水果专卖店,以及大型商超,新鲜荔枝陆续上架。不过,初上市的荔枝售价不低,每公斤在50元左右。商家表示,5月下旬荔枝大量上市时,才会迎来热卖期。

  在信州区茶圣路的英果联盟水果店内,菠萝、蓝莓、西瓜等水果琳琅满目,其中,荔枝被摆在C位,价格牌上写着零售价29.80元一斤。正在选购的徐女士拿起一个荔枝端详,但面对不菲的定价,她有些犹豫。“这些荔枝看上去挺漂亮,但是,听说现在的荔枝还不是很甜。”最终,抱着尝尝鲜的心态,徐女士买了一斤。导购员告诉记者,荔枝是这几天刚上市的,眼下产量少加上运输成本高,所以售价也贵一些,目前买的人不多,每天平均售出10多斤。在百果园水果店,妃子笑荔枝已从半个月前的78元一斤,降到39元一斤。导购员说,荔枝上市半个多月,由于价格高,购买者很少,随着最近适当降价后,每天才能售出一二十斤。在广信区第一农贸市场内的10多个水果摊点,记者都没有发现荔枝的身影,其中一位摊主直言,由于进价高、购买力低,目前还未开卖荔枝。

  据从事水果生意多年的翁师傅介绍,荔枝产区以海南、广东等省为主,在妃子笑、六月红、白糖罂、鸡嘴荔等多个荔枝品种中,海南的妃子笑属于早熟品种,上市时间较早,每年4月中下旬开始上市。荔枝高价不会持续太长时间,预计再过半个月,来自广东、广西的荔枝就将大量上市,届时价格会迎来“跳水”。

  俗语称“一只荔枝三把火”,由于荔枝中含有大量的葡萄糖、果糖、各种维生素,过量食用后,会产生大量热卡,食用者可能出现舌头长疮、小便变黄、咳嗽等症状,这些症状从西医角度来看,是由于热卡摄入过多而引起的代偿反应,在中医角度上来看就是“上火”。市中医院副院长汪炜提醒,不要空腹吃荔枝,适量不贪多。不同的人群食用荔枝的“安全量”各不相同:成年人每天食用荔枝建议控制在15颗内;4岁以内儿童最好不要直接进食整粒的荔枝,一天食用不超过4颗;孕妇食用荔枝每天不超过10颗;有便秘的老人、血糖控制不好的人尽量不吃,控制体重的人要尽量少吃,有肝病、肾病、胃肠疾病的人更要慎吃。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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