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宗仁问答网
2024-05-20 00:32:28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城乡美如画 幸福踏歌来

  ………… 

  于细微之处下足“绣花”功夫——

  做好城区卫生保洁,各地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5%以上;

  强化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对闲置地块环境和小微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对“线乱拉”“牛皮癣”“防盗窗”“泥头车”等顽疾进行整治,完成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等线缆整治;

  每年实施一批棚户区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升级、排水管网建设、路灯LED改造、绿化彩化提升、游园绿地建设等项目;

  着力乡村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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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项有力举措,奔着问题去、盯着难题改,为我市城乡环境提升打好坚实的基础。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全市各地城乡累计清理卫生死角130万处,清运生活垃圾近1100万吨,整治车辆乱停放140万辆、“线乱拉”8.6万处、“牛皮癣”100万处、防盗窗12.3万个、“泥头车”近6800辆/次、占道经营32万起,新建或改建农贸市场359个,整治铁路、公路、江河湖沿线环境2.3万余公里,切实净化了城乡环境卫生,不断序化了城乡市容秩序,持续美化了城乡环境面貌,推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185个集镇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空心房、危旧房17330栋,强弱电管线整理或下地356千米,新建雨污管网355.4千米,97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镇容镇貌有了明显改善。同时,立足乡镇自身区位条件,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做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青山绿水,房舍井然。而今,城乡日新月异,美好图景已然落地、生根、开花。一幅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共治共享 激发城乡整治内生动力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城乡环境整治的方向。

  为了将城乡环境整治的成果转化成发展的内生动力,我市全方位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乡环境治理与美丽乡镇建设格局。

  德兴市花桥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招募了近50名党员、志愿者和居民组成了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既充当集镇建设的宣传员,又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交通秩序的维护员和环境卫生的监督员,开启“党建+百姓+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无数个“要我建”变成“我要建”的蜕变故事在上饶上演。

  为了更好地激发乡镇发展内生动力,我市把产业作为重要支撑,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旅则旅”原则,各乡镇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有市场、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致力形成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产业格局。

  张村乡围绕大农业主线,打造美丽集镇“五号农场”、盒马村数字化农业示范区,将百亩杨梅种植、千亩无公害果蔬、万亩花卉苗木等特色种养基地“串珠成线”;

  沙溪镇发展近郊休闲采摘农业,已经形成宋宅枇杷、铅岭猕猴桃、何家水蜜桃、东风草莓等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采摘农业园,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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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巩固成效,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镇建设工作过程中,我市始终着眼于管长远、见长效,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探索推行城乡环境网格化管理,持续深化城乡街区、集镇街长制、路长制等工作机制;陆续出台城市管理条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8个地方性实地法规,同时制定了“门前三包”、养犬管理等近百个行之有效规范制度;扎实开展美丽城市示范区建设,围绕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7个方面精细化管理标准,每月定期督查考核;同时,在中心城区“五区”20个街道(乡镇)开展文明街道(乡镇)等“五项”评选活动。

  城市能级提升,乡镇华丽蜕变,一个更加美丽宜居的大美上饶,正款款而来。

情况通报

       4月18日,一段关于我县西冲村村民“拦车收费”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社会关注。婺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西冲村是婺源县绘画写生热门村落,为保护生态环境,村民小组与周边多家写生基地业主共同商定,聘请专人处理写生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和颜料废水,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对司乘和写生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4月18日,司机刘某驾驶大巴车搭载某大学师生到西冲村写生,因写生基地业主未及时与村民小组沟通,返程时被村民询问是哪家写生基地的客人,以便后期与写生基地结算费用。因村民沟通方式欠妥,导致刘某误以为村民拦车是为了向其收费。

       16时46分,婺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刘某报警称其在西冲村与村民发生纠纷后,随即指派辖区派出所前往处置。在民警赶赴现场的途中,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刘某来电说事情已解决,未被收取费用,车辆已离开。16时53分,指挥中心通知处警民警撤回。

       此事反映出我县个别村落存在服务不规范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婺源县联合调查组

2024年4月19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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