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谢大海问答网
2024-05-23 07: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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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银行成功办理首笔 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

  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是上饶市公积金中心为实现客户只跑一次、一窗通办的“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通过系统的优化升级、省官方平台的支持及银行的通力配合,对原本线下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的线上业务。办理此业务的客户,只需要先下载上饶市手机公积金APP,通过APP提交贷款申请和相关资料,在上饶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客户身份信息、购房信息线上审批后,即可为客户线上办理借款合同面签及抵押手续。上饶市民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由原本的“线下”转移到“线上”,提升了业务办理的体验感,同时也方便了政企协同服务,让银行金融服务大大提速。

  据悉,上饶银行信州支行已成功办理了首笔业务,并在持续对接上饶市公积金中心,力求将贷款“不见面”业务向全市推广,提高业务办理的覆盖面,以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王振 谢文泉)

警惕高息诱惑 捂紧养老钱包

  2013年农历4月11日,原告方某某向被告叶某某出借钱款10000元,收到的借条上载明“月息500元”,方某某考虑到借款利息十分可观,后又于2016年2月19日再次出借10000元给叶某某。

  时隔多年,方某某向叶某某催要借款,叶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方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某归还20000元借款,并按照借条约定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一审判决叶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方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方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叶某某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两级法官联动发力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调解协议,叶某某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方某某偿还借款本息17000元,叶某某当场履行后,双方不再就本案发生任何法律纠纷。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出借人主张的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利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切勿贪图高息,将资金借给偿还能力较差的借款人,最终不仅无法获取高额利息,受法律保护的借款本金也需要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才能要回。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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