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上饶旅游资源我推荐活动启动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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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把你在生活中发现的尚未发掘的旅游资源(美景、美筑、美物等)通过视频(1分钟左右)、图片(2—3张)的方式推荐上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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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励景区1日游;有关要求:作品必须原创。如涉及抄袭或侵权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若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相关作品可随时提交报名,最晚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评选办法:
由普查团队组织相关领域范围内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作品进行评比打分,按照分数排名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待普查工作结束后进行颁奖。
横峰无人机成为河道巡查好帮手
岑港河长约40公里,沿线有40多名巡查员人工巡河。“由于环境复杂,人工巡查容易出现问题发现不全、溯源能力较弱等问题。”河道巡查员邓声闻说,无人机巡查与人工巡查相结合后,较好地弥补了这些缺陷,更容易及时发现和制止河道沿线乱采、乱堆、乱占、乱建等“四乱”行为发生。
每隔半个月,河道巡查员邓声闻就会带着无人机来到岑港河边,操作无人机升空后对河道沿线进行巡查。“我们以前人工巡查需要12—15个小时才能巡查完,现在用无人机,只要30—40分钟就可以巡查完。包括以前巡查不到的死角,我们现在也可以巡查到,整个巡查的效率大大提高。”目前,横峰已在岑港河、葛溪河、信江等重点河道进行了全方位的无人机巡河,发现并整治相关问题9个,确保河道沿线水清、岸绿、景美。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