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克俭问答网
2024-05-27 05:09:08

春耕备耕忙 稳产助增收

横峰讯 农户们正加紧开展土地翻修,各农资经营点备足货源、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保障各类农资供应…… 连日来,横峰县扎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及春耕备耕各项准备工作,为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

该县提早谋划,对春耕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定今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7.35万亩,粮食总产量1.54亿斤。截至目前,生产任务已全部分解到乡镇村组,细化落实到田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粮食生产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

全县农资部门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对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市场供需进行全面摸底,详细了解春耕备耕农资销售企业农资储备情况,加大储备和调拨力度,多方组织货源,全力保障春耕农资需求。为保障水稻育秧,全县新建集中育秧工厂2个,小农户育秧基地5个,为机插做好充足准备。密切关注气象情况,积极做好防灾减灾预案,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成立8个技术服务组,驻点到各乡镇为粮食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督导乡镇落实好春耕备耕相关工作,协助解决早稻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为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力度,做到应种尽种,提高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不下降,横峰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助等强农惠农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早发放到户。完善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性保险等,优化理赔办理程序,着力降低农民种粮种油风险。对早稻种植大户采取集中育秧供应模式,形成全程机械化种植。

(俞持富)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余干:“城管蓝+志愿红”为文明添彩

  “‘城管蓝’与‘志愿红’把城市管理工作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共绘文明色彩,擦亮城市文明底色。”余干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针对首次违规的流动摊贩和音箱音量超出法律规定分贝的商户推行“柔性执法”服务,对其行为免予处罚。通过宣传教育,他们自愿担任文明劝导员,对沿街街道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出店经营、电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纠正,共同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今年以来,余干县通过“城管蓝+志愿红”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美丽新格局,不断提升城管队伍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城管蓝+志愿红”服务活动86余次,参加人数达420余人次,大大提升了城市治理效能。(韩海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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