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罗元发问答网
2024-05-27 17:00:24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上饶样板” ——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河

“林草兴则生态兴。我们将对标对表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守护好上饶生态本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以实干实绩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林业力量。”日前,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河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紧盯“清零”“减半”,进一步强化资源管理。林业局将以存量问题动态“清零”、增量问题逐年减半为目标,优化上饶林业云平台,发挥预警监测作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持续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优质高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要求,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各类森林问题查处和整改,不断强化资源管理。

紧盯“源头”“质量”,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林业局将继续深化《江西省林长制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营造林长制工作浓郁氛围;继续深化下级林长汇报、林长办主任点评、上级林长现地办公的巡林交办会制度,落实“四单一函”和“五个一”要求;继续深化“源头有人巡、后台有人盯、事件有人查、责任有人担”的闭环管理模式,全力做好“打造林长制升级版”试点。

紧盯“融合”“转换”,进一步壮大林业经济。林业局将持续贯彻执行《上饶市贯彻江西省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实施意见》,构建以“江西山茶油”“上饶山茶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用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为一体的品牌体系,全力推进以三产为引领的油茶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落实落细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开展种树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林业规模经营、林业产业发展等改革试点,推广德兴、婺源林地林木流转、森林赎买经验做法,深化中林赣投合作,发挥央企、国有企业和林场主力军作用,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壮大林业经济。

紧盯“重点”“弱项”,进一步提升防灾能力。林业局将建立年度拟实现拔除疫情、无疫情和重点预防区涉及乡镇(街道)党政主官松材线虫病防控“揭榜挂帅”承诺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持续深化“林长+松材线虫病”森林网格责任体系,持续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三清山三年行动,确保巩固拓展无疫情成果;积极谋划推进“环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松材线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扩大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平台应用范围,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

紧盯“珍稀”“濒危”,进一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上饶样板”。蓝冠噪鹛属世界上最濒危的雀形目鸟类之一,近年来,林业局根据蓝冠噪鹛栖息、繁殖的生境、分布范围,结合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科学划定蓝冠噪鹛保护区,研究制定保护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特别是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观鸟、湿地体验、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绿色方面积极探索,打造“上饶样板”。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清水乡:“三到位”筑牢“舌尖”安全防线

广信讯 今年以来,广信区清水乡通过“三个到位”,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着力打造开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该乡通过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第一季度工作部署会,对“两个责任”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详细部署,与乡村两级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保,以上率下,压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做到整治到位。该乡采用“主要领导每季度带头、包保干部日常督导”的方式,深入学校食堂、餐饮单位、超市等包保单位进行现场督导,督促乡、村包保干部对照包保任务清单,深入包保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关”“加工关”“质量关”,守好食品安全“主阵地”。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检查8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2个。

强化食安宣传,做到引导到位。该乡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各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入户走访、沿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力,常态化推动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门店、进校园、进万家,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渠道等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营造“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入户走访宣传120次。

(徐心悦 朱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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