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天民问答网
2024-05-14 10:05:18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访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艾晖

“市乡村振兴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按照市委五届五次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接续实干奋斗,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上,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推动上饶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日前,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艾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聚焦“一个核心”,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实施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千方百计促进稳定增收。坚持帮助就近就业、强化劳务输转两手抓,配合做好就业不稳定脱贫人口重点监测,强化就业技能培训,落实交通补贴、创业补贴等就业帮扶补助政策。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带动就业、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扩大就业、助力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帮扶力度,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增收。抓好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深耕“土特产”,实施好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新发展一批,加快推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衔接好,为农业赋能增效,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把握“两个关键”,跟踪做好监测帮扶和资金项目投入。健全完善“三线预警”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全面推广使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智能化升级系统,用好督导调研手段,强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及易地搬迁后扶保障成果,确保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科学做好2024年项目库建设,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精准度和使用率,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确保与2024年投入资金相匹配。以脱贫地区、重点帮扶村为重点,以改善民生、发展帮扶产业、助力增收为目标,围绕达到市本级投入逐年递增目标,持续加大市本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全力推动947个省市县定重点帮扶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和壮大帮扶产业。严格落实“十四五”乡村振兴省定重点村每年100万元衔接资金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到2024年底每村衔接资金投入400万元以上。

突出“三项重点”,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聚焦产业、就业、创业助推乡村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带动、小额信贷促动、消费帮扶推动”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扶贫(帮扶)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地区、向乡村一线流通。聚焦乡村建设稳推进,协同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定《上饶市2024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指导县级建立2024年度乡村建设项目库,规范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引导农村群众积极投入家园建设,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力度。聚焦乡村治理提效能,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霞峰: “网格员+林长制”守护青山长绿

        霞峰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了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覆盖了全镇森林及乡村绿化区域,9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村级林长、副林长,落实有关责任,分片包干负责本片区林长制工作。充分发动360多名网格员力量,每名网格员联络25户,协助包片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推动形成全覆盖、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在辖区内9000多户居民家中都张贴了《网格管理公示牌》,将林长制工作内容公示上牌,明确网格员的工作任务,提高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定期梳理林长制重点工作,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的方式,逐一明确各级林长和网格员工作任务清单,精准提升林长制工作效率。将每周五定为网格化工作日,通过网格员座谈会、组织发动网格员进组入户等形式,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着力构建信息反馈、督察督办的常态长效机制。

(刘仁和)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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