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际泰问答网
2024-05-19 19:03:55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驾驶员被罚200元记9分

  6月13日,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民辅警在万昌大道巡逻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前的蓝色凳子,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这张蓝色的塑料凳完美地将车辆号牌给挡住了。见到交警前来检查,该车驾驶员蒋某某才慌忙从一旁店里跑了出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蒋某某坦陈自己是为逃避电子监控对违停的抓拍,才用凳子来遮挡车辆号牌。民警对驾驶员蒋某某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责令驾驶员将遮挡号牌的凳子搬离,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蒋某某对自己自作聪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警方提醒,行车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玉山:传承家风家训 打造文明社区

  活动中,社区干部通过“孟母三迁”等家风故事,围绕“家庭亲情建设、家庭价值观教育、家庭美德建设、优良家风建设”等方面内容,就如何带动家人及周边邻居通过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作分享交流。大家还齐声诵读了家风家训名言警句,参加活动的居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很有教育意义。“今天很高兴能和邻居们一起学习家风知识,也更好地理解了中国传统家庭美德。今后,我们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良好的家风家规意识,从小事做起,促进社区和谐。”社区居民张彬说道。学习结束后,社区工作人员还带着宣传单,走进部分居民家中进行宣传,进一步在社区中形成了人人重视家风家训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社区已开展经典诵读、志愿服务、入户宣传等各类家风家训活动10余场,参加人数超500人,基本覆盖了整个社区。”该社区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家风家训警示教育,引导辖区居民从自身做起,注重家风家教,让社区开满文明之花。(邱荣燕)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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