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节振国问答网
2024-05-21 06:43:50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踔厉奋发绘蓝图 实干笃行启新程

本报讯 记者任克祥报道:1月27日上午,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胜利召开,我市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两会盛况,持续关注两会动态。大家对上饶当前取得的成绩倍感自豪,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期待。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担当实干,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最长久的民生事业。上饶中学教师张丽琴表示,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我非常关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在全市上下大抓教育、狠抓教育、长抓教育的背景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双减”“双升”工作,是我们教育人的主要工作,我们更应奋发有为,注重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努力开创上饶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铅山县退役军人吴蕴含表示,市两会的召开,让我倍感温暖、备受鼓舞!退役之后,党和政府给了我莫大的关心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帮扶政策解决了我很多实际困难,对于我重回地方生活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感恩铭记在心,唯有努力工作,才能回报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秉承初心、牢记责任使命,保持“兵”的本色,提升本领,扎实工作,努力有所作为,做出成绩才无愧于当年从军报国的一腔热血。

“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工作者,我将深入学习市两会精神,在新征程中苦干实干勇担当,在新挑战中有心用心严落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以更强的本领、更优的作风、更高的站位做好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腾勒动力设备动力部人员琚颖辉说,“我深切地感受到了近年来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节节攀升,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氛围的日益浓厚,相信大美上饶必定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灿烂的未来!”

信州区西市街道党工委书记潘建林说:“我们将以市两会的召开为契机,抢抓机遇、真抓实干,聚力‘大’发展,为打造区域消费中心的支点和基点出新招、谋新路;聚焦‘小’网格,优化‘西市格格’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创建,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域现代化社会治理中绘就文明‘同心圆’;聚心‘微’小事,深化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解决急难愁盼,多为群众办春风化雨的好事、雪中送炭的实事。”

周强率全国政协调研组来赣 围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专题调研 姚增科参加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刘斐 本报记者徐芸报道:9月10日至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强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省开展专题调研。14日,调研组在南昌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相关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在赣期间,调研组先后赴九江、上饶、南昌等地,深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失能老人家庭等,与广大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在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周强指出,江西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注重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老龄事业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周强指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要深入研究相关重点问题,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部门统筹、完善筹资方式、加快人才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更多江西经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提出更多既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姚增科,全国政协常委张伯军,全国政协委员汤涛、金学锋等参加调研。省领导史可、尹建业等出席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在上饶期间,市委书记陈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市政协主席俞健等先后陪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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