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郑义问答网
2024-05-23 17:22:39

我市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精细管理,在提升城市宜居指数上有新作为。持续开展好三大特色活动,大力实施美丽城市示范区建设、“洁净”工程竞赛、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三大特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美丽城市、美丽乡镇、美丽农村、美丽通道建设为抓手,开展好一系列消除城市顽疾的专项活动,大幅提升镇区环境品质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增添老百姓家门口的休闲锻炼场所;大力推动水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水体排查,全面提升我市各地生活污水收集率。

  坚持安全第一,在打造韧性城市上有新举措。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工作,高标准谋划实施城市道路、排水、燃气、防涝等一批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施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和市政管养修复工程,完善韧性城市管理“硬实力”;压实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建立完善相关规范制度,提升韧性城市管理“软支撑”,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坚持科技引领,在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上有新思路。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协调共享市级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强化新兴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实现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一网统管”,大幅度提升城市治理“智治”水平;创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引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建设,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切实完善末端配套设施,着力推动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见实效。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房屋漏水起纠纷 社区调解暖人心

       据了解,楼上住户杨某因装修忘记关水龙头,积水过多发生漏水事件,导致楼下朱某家中天花板浸湿、墙体脱落。双方曾沟通协商,但因意见出现分歧,多次协商未果,两家邻居也因此闹得不愉快。

       得知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居民家中核实查看漏水及受损情况,了解事情详细经过之后,耐心细致地讲事实、讲情理、讲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解决纠纷的态度进行协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就漏水导致朱某天花板渗水一事向朱某致歉,向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20000元,并现场支付给朱某,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邻里之间关门是‘小家’,开门是‘大家’,解决邻里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解开双方心结,以和为贵、相互理解。”该社区党委书记卢渭华说,“我们将继续聚焦解决居民的‘急难愁盼’事,用‘情、理、法’做好服务居民的贴心人,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朱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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