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洪学智问答网
2024-05-16 13:23:17

把“好收成”变成“好收入”

  “今年我种了300亩中稻,每亩产量1300斤,每亩比去年增产100斤左右,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啊!” 弋阳县葛溪乡种粮农民潘其秉高兴地说。

  秋粮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工作,严格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两条底线,把“好收成”变成“好收入”。目前,我市秋粮收储工作进度过半,预计全社会秋粮收购总量50万至60万吨。

  “以前办手续要排队,现在先在手机上预约好,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操作即可,各个环节数据了如指掌。”余干县种粮户张建兴说。我市发挥“智慧赣粮”信息化系统优势,运用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预约收购、错峰收粮,避免农民集中扎堆售粮,让农民卖“舒心粮”。

  同时,我市坚持市场化收购主导,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对入市收购的粮食企业进一步加强备案管理。坚持政策性收购兜底,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种粮大户、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对接,精心解读和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要求粮食收购企业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设置公示栏、样品台,公布收购稻谷的品种分类、质量价格标准、售粮流程等,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积极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实秋粮收购工作,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行业指导科科长何云告诉记者。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万年县失信被执行人刘建勇案件。万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刘建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万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40.15万元,被执行人刘建勇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建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胡绰与申请人康熙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熙岳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起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胡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张丽娟与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合同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丽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0元,被执行人张丽娟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丽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郑黎斌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郑黎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郑黎斌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郑黎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婺源县失信被执行人方冬荣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婺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方冬荣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向婺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7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10723.04元,被执行人方冬荣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方冬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弋阳县失信被执行人刘云峰与申请执行人苏小英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云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苏小英向弋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弋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0000元,被执行人刘云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云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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