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宝瑞问答网
2024-05-25 12:55:33

石羽: 践行新时代“工匠精神”

  石羽现为江西和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大学毕业两年后,石羽从质检员岗位跨界到饲料添加剂行业任技术员,虽然没有相关专业背景也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但他积极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刻苦钻研工艺技能,很快便能熟练运用各种工具和设备,解决工作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在其努力下,公司车间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为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2016年,石羽带头组建了“石羽劳模创新工作室”,通过“产学研”与“传帮带”等形式,先后开展培训300余人次,培养出多位先进人才和管理能手。同时,在石羽和同事的不懈努力下,工作室先后研制出了多种新型环保饲料添加剂,持续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工作室成员先后获得实用新型专利5项、发明专利2项、江西名牌产品1项,帮助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石羽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描绘了不一样的人生画卷,展现了新时代“工匠精神”践行者的风采。2015年,石羽被评为“江西省劳动模范”;2021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王莉)

完善保障体系 守护“生命之源”

  11月下旬以来,市血液中心A型、O型血液库存紧张,为保证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市血液中心把献血车开进广信区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无偿献血活动,55名医护人员认真完成了信息登记、体检、化验等流程,最后踏上献血车,成功献血16500毫升,确保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确保了科学用血、可持续用血。

  近年来,全市采供血事业发展和血液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促均衡”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创新突破锚定发展目标、调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群众健康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强化城乡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这为我们做好无偿献血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上饶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何敏表示,“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完善采供血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全市采供血的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安全供应水平,积极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沟通,优先保障急抢救用血,严格把控临床用血指征,全力保障我市临床用血安全、科学、有序供应,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全力以赴守护‘生命之源’。”

广信公安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

  近日,广信区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接到涉诈线索,通过调查研判,确定河北省唐山籍王某涉嫌“两卡”违法犯罪。该局立即派遣精干警力赶赴河北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查,王某对其本人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上线乔某的相关信息。在民警的全力侦查下,王某的上线乔某也被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乔某在明知他人租用银行卡是用于帮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前提下,仍介绍王某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借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五府山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群众姚某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民警将姚某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姚某在2022年12月3日和12月6日,分别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姚某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在对“两卡”线索进行集中摸排后,湖村派出所立即开展行动,对多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调查,分别抓获三名“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舒某、许某、苏某。经审讯,舒某、苏某分别在2022年11月、12月,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许某在2022年12月份,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三人均已构成犯罪。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煌固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居民徐某和徐某文涉嫌“两卡”违法犯罪,通过分析研判,民警了解到徐某、徐某文已经回到煌固老家,通过对其可能活动的场所进行排查后,民警成功将两人抓获。经审查,徐某文在2022年12月、徐某在2023年1月分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徐某已构成犯罪。目前,嫌疑人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徐某文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春雷”专项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开展以来,皂头派出所根据下发的“两卡”线索进行分析侦查,成功抓获许某、高某、肖某三名“两卡”违法人员。经审查,许某在2022年12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交由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高某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租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2023年1月16日,肖某在明知是为违法犯罪活动跑分刷流水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进行跑分,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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