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汉祥问答网
2024-05-23 07:48:22

在奋进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本报讯 记者龚俊慧报道:连日来,我市各地干部群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及时收听收看全国两会盛况,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在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的征程上贡献更大力量。

“政府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渐东表示,将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咬定目标不放松、敢闯敢干加实干”的昂扬姿态,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算力网络协同,推动基础设施数智化;聚焦招大育强并进,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化;聚焦数据赋能应用,推动数据要素增值化;聚焦试点示范创建,推动上饶工作品牌化,积极打造长三角数字产业转移示范区,全力争创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区。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军表示,将进一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快构建兜底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和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城市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绿色发展,使命在肩。近年来,婺源县秋口镇立足当地生态资源禀赋,打出一手“生态牌”,全镇16个村居集体经济均达25万元,实现了从“生态美”到“生态富”,从“绿色颜值”到“金色价值”的转变。秋口镇党委书记吴锦寿表示,将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更加信心满怀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进一步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开心越幸福。

“政府工作报告中诸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让我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信州区东市街道五三(1)社区党委书记周鲜花表示,作为一名社区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不忘为民初心,持续做好基层党建、社区治理、文明城市创建、民生保障等工作,以“微小事”为切入点,服务辖区居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

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陈云主持并讲话 邱向军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主题教育有关工作汇报,审议市级层面专项整治方案。

  陈云强调,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实实在在”的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紧跟紧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的“活教材”,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党课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人民的巨大关怀、深情大爱,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上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对标对表,全面推动主题教育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实实在在抓好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大力传承红色基因,争创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实实在在检视整改突出问题,坚持聚焦重点、久久为功、上下联动抓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切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聚焦聚力,全面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当好“领头雁”,认真落实四方联动督导调研机制,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抓好分类指导,紧扣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务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重点任务。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反映主题教育的进展成效,及时发现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哪些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生育津贴为参保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财供人员)生育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所享受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同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记者 郑欢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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