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子久问答网
2024-05-24 13:36:15

周强率全国政协调研组来赣 围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专题调研 姚增科参加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刘斐 本报记者徐芸报道:9月10日至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强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省开展专题调研。14日,调研组在南昌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相关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在赣期间,调研组先后赴九江、上饶、南昌等地,深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失能老人家庭等,与广大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在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周强指出,江西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注重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老龄事业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周强指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要深入研究相关重点问题,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部门统筹、完善筹资方式、加快人才培育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更多江西经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提出更多既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姚增科,全国政协常委张伯军,全国政协委员汤涛、金学锋等参加调研。省领导史可、尹建业等出席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在上饶期间,市委书记陈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市政协主席俞健等先后陪同。

上饶市举办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市级选拔赛

本报讯 记者钟芷涵报道:3月31日,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市级选拔赛。各县(市、区)择优推选的12支家庭战队参加比赛。

赛场上,参赛家庭通过演讲、PPT展示、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在健康家风演讲赛“家风我见”、健康题目必答赛“一举成名”、健康活力动能赛“轮番上阵”、健康技能展示赛“救在身边”、健康家风挑战赛“扭转乾坤”五个积分制环节进行展示,赢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与喝彩。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婺源县家庭战队荣获冠军,余干县家庭战队、弋阳县家庭战队荣获亚军,横峰县家庭战队、玉山县家庭战队、万年县家庭战队荣获季军。

本次大赛通过“健康知识比拼+健康理念倡导”的多元竞赛形式,激活家庭“小细胞”,调动社会“大集体”,充分发挥家庭在树立健康观念、传播健康知识、践行健康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全民追求健康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唱响推进健康上饶、健康江西、健康中国行动的主旋律。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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