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于学忠问答网
2024-05-27 13:44:02

四十八镇:修复路灯暖民心 提升村民幸福感

  近日,四十八镇以开展“大抓基层年”工作为契机,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当了解到路灯因长期日晒雨淋等原因,出现不同程度故障,给群众夜间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时,该镇高度重视,立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实地摸底、调查、统计,并联系维修人员对路灯进行集中维修,确保消除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隐患。目前,该镇已维修路灯100余盏,切实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问题。如今,路灯已经全部维修完毕,当夜幕降临,柔和亮丽的灯光亮起,出门散步和到广场健身、跳舞的人多了起来,乡村的夜晚也“活”了起来,乡风文明正日渐提升,得到了村民群众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该镇全面推进“为民服务在身边”行动,及时了解群众需求,确保“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把“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大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已为群众解决身边难事愁事50余件,赢得一片叫好声。

  (周丽琴)

 

【强国复兴有我 网上展示】一起听弋阳讲“可爱的中国”

近年来,一支“可爱的中国”宣讲团从方志敏故乡江西弋阳县出发,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村社、进企业、进连队,深入基层宣讲方志敏“爱国、创造、清贫、奉献”的伟大精神,为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因”为信仰 “所”以可爱

方志敏“爱国、清贫、创造、奉献”的革命精神,是以方志敏为代表的赣东北共产党人在革命战争年代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留给我们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

“这种精神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黯然失色,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焕发出了更加耀眼的时代光芒。”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专职教师、“可爱的中国”宣讲团成员诸葛方林说。

邵爱福是“斧头将军”黄开湘的外孙,现担任江西方志敏干部学院特聘讲解员,他说:“我外公五兄弟义无反顾走上革命道路,直至献出年轻的生命,都是受到了方志敏精神感召。”

在新的征程上,一代又一代干部群众不断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方志敏精神,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建设可爱的中国贡献着各自应有的力量。

“宣”出特色 “讲”出亮点

2018年,弋阳县探索组建“可爱的中国”宣讲团,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承弘扬方志敏精神,打通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讲好红色故事,内容、形式创新都很重要。诸葛方林表示,宣讲团在剧本创作上力求构思精巧,既有环环相扣的完整情节,又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观众能够眼随人动、心随情动。

“可爱的中国”宣讲文稿主创人之一余玉有说,宣讲团还通过融入情景演绎、时空对话、歌曲演唱等形式,让宣讲更走心、更有感召力。

随着队伍一步步壮大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可爱的中国”宣讲团已逐步形成一个立足弋阳、面向江西、辐射全国的“红色品牌”。

从“心”出发 向“梦”而行

方志敏精神要一代一代传承下去,需要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讲。吴志涵和徐静怡是“可爱的中国”宣讲团年轻成员,他们正在努力让“可爱的中国”宣讲品牌在年轻人群体中“火”起来。

“我们将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准备不同的宣讲版本,使其更符合宣讲对象的特征。比如,针对高校学生和机关单位宣讲,我们可以多讲一讲方志敏在政权建设、经济建设以及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徐静怡说。

吴志涵认为,“我们要了解现在年轻群体需要什么、在意什么、方志敏精神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断创新宣讲内容和形式,使‘可爱的中国’宣讲品牌真正‘出彩又出圈’。”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可爱的中国”宣讲团线下宣讲1600余场,受众达到110万人次,线上新媒体产品阅读量达1000万。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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