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杨勇问答网
2024-05-17 14:13:51

干部“走心”换群众“暖心”

  以上率下,协同发力“通民情”。区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乡坝院落、田间地头、产业基地、高新园区等基层一线,着重与困难群众、基层干部、重点企业等三类对象面对面交流,重点解决群众就业、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认真关爱基层干部、落实基层减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惠企政策了解不深、企业招工难等问题。用好“E呼即办”“民呼我为心连心”等工作载体,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处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行领题办理、限时办结、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机制。2023年以来,全区36名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累计下基层224人次,收集问题162个,解决问题149个。

  党员带头,走村入户“听民声”。大力开展“党员干部下一线、政策服务到基层、平安幸福进万家”活动,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乡、部门单位挂村、党员干部访户”的工作联系机制,广泛开展宣讲鲜活新思想、落实政策到家门、解决群众揪心事、化解矛盾信访案、听取民生好建议、展示勤廉好作风六项工作,推动4060名党员干部下沉到全区23个乡镇(街道)、236个基层村(社区),从群众的“衣食住行”入手,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5024个,已帮助解决3897个,正在办理1127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组织10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到社区报到,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社区“便民接待日”、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诉求618件。

  常态长效,破解难题“暖民心”。实施“三访三问三解”工作机制以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理民生实事120余件,化解信访积案43件;大力开展区直机关股长办事流程大体验活动,组织区直单位77名股长深入办事窗口以办事群众和窗口人员的身份体验办事流程,收集优化办事意见83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部署“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建立“一周一公示、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征集、一年一票决”的“八个一”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统筹协调靠前服务,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

  (严琪琪)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上饶经开区一项目获评省级示范

  据了解,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工程投资1.66亿元,占地面积32亩,总建筑面积5.85万平方米,主要建有5栋安置房以及配套用房、地下室等附属配套设施,总住宅户数345套。该项目依托智慧工地指挥中心,采用“设备管理+平台检测”“实时检测+智能化调控降尘降噪”等系统,实现人员、物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极大提高了施工安全性和操作可视性,维护了绿色工地属性。

  “我们从人员信息管理、物资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隐患管理、BIM技术应用7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整理。”现场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施工全流程信息上“云”,质量安全检查手机一键上“云”,为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隐患管理上紧安全阀,为整个项目建设赋予“智慧”大脑。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粉刷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室外管网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和水电安装。

  近年来,上饶经开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扎实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凤湖中路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是全区智慧工地建设的一个缩影,为加快建设信息化、智慧化、科技化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该区构建了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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