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宏宇问答网
2024-05-24 05:09:06

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上饶市法院判决终身禁业第一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系余干县某中学的教师兼班主任,被害人小玉(化名)、小红(化名)系其班内学生。钟某某在其任职期间,以被害人小玉的父亲有事找小玉为由,将小玉带到其租住的民房,强行抚摸小玉隐私部位,亲吻小玉。以送被害人小红回家为由,驾车将小红带至一地下停车场,强行亲吻小红,因小红强烈反抗而未得逞。

  余干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禁止被告人钟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教师职业。该案因检察院抗诉,移送至上饶中院审理。上饶中院经审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及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维持原判定罪量刑,改判禁止原审被告人钟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了解,为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此后,为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第六十二条,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禁业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法律的适用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明确裁判规则,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办案法官表示,钟某某在案发时作为教师,本应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却在教学过程中猥亵未成年学生,违背了职业道德,触犯了刑法,给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上饶中院改判终身禁止钟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犯罪分子的严惩,有利于预防再次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给予最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信州区科技创新释放澎湃活力

江西远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4K超高清荧光内窥镜摄像系统在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荣获“优秀产品奖”;上饶师范学院应用光学技术实验室获批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据统计,2023年,信州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家,新增数较去年增长21.74%,增幅全市第一。

信州区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源头活水。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稳增长机制,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从2023年起由100万元增加至150万元;积极兑现科技创新发展奖励,对2022年取得科技创新发展成果的67家企业、机构等予以发放奖补资金369万元,拨付科技研发基金268.75万元;推进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推进R&D行动情况。去年信州区规上企业月报累计填报2.76亿元,较往年同期增长40.8%。加大对创新主体的金融支持,2023年度“科贷通”入库企业13家,累计放贷7笔共计2450万元。

推进企业梯次培育,保持科技创新奋斗不息。该区印发《2023年信州区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库,对不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分类管理,分批培育,跟踪进度。召开“科技活动周”科技培训会,组织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活动。开展科技型企业大走访,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91家,超任务目标1.11%。加大初创企业创新活力,组织上饶市斯嘉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第十二届创新创业大赛。新增云利科技等11家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全区有效高企数达28家。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助力科技创新乘势而上。该区初步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库,录入各类人才102人,其中博士15人,硕士1人。组织申报“赣鄱俊才”项目1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支持信江刺鲃鱼公司与华中农业大学开展鳜鱼良种繁育与饲养项目的科技合作,柔性引进专家团队。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成上海激光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科学院激光探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攻关的激光雷达项目在信州区落实成果,孵化江西上科极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激光探测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6.6亿元,开展科技合作11项。

(贺驰宇)

弋阳:巧用“大数据”提升监督质效

  搭建线索搜集平台,做到“一键”随时监督。依托“廉洁弋阳”微信公众号开设“随手拍”举报平台,群众可通过该平台扫二维码直接进入举报页面,第一时间线上举报,支持文字、图片、视频一体上传,丰富问题线索来源,实现“随时监督”。同时,“随手拍”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对收到的举报件单独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处置进度和办理情况,做到“四风”问题精准“画像”。截至目前,“随手拍”已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起,通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批次8人。

  织密信息共享网络,做到“一体”联动监督。充分利用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信息化数据管理平台和查询系统,实现监督数据共享,拓宽问题线索搜集覆盖面。建立信息比对数据库,梳理整合数据资源,综合运用数据分析、比对排除、云计算等多种方式,发现端倪、分析动态、掌握趋势,深挖细查其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截至目前,利用有关数据查询平台比对违法行为23人次,发现“四风”问题线索12起16人。

  健全督促提醒机制,做到“一岗”精准监督。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在各派驻纪检组设立数据专项监督岗,“零距离+实时”监控平台信息数据,并通过会商、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职能单位查找制度缝隙、管理漏洞和监管盲点。同时,建立线索即时移送机制,围绕线索移送、线索核实、线索流转等方面制定细则,做到“接诉即办”“快速查处”,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截至目前,公开通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问题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免职、解聘处理7人。

  (章细玲)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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