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黄强辉问答网
2024-05-22 08:10:09

春光好种蚌忙

       连日来,万年县珍珠产业园的珍珠养殖基地里一片繁忙。公司请来的珍珠女正在紧张地接种珍珠蚌。“种蚌是个技术活,一般有以下这几个步骤,首先把蚌拿过来开口,开了口之后把核种进去,种好以后进行消毒。一般来讲一个熟练工一天能种1500个。今年,珍珠产业园基地首批接种珍珠蚌达20万只。”万年县珍珠产业园珍珠接种技师彭丽丽介绍道。

       万年县是中国优质淡水珍珠之乡,目前拥有养殖水面3.02万亩,全县从事珍珠养殖、加工和经营的企业百余家,珍珠从业人员近万人。万年县珍珠产业园是一家集珍珠示范养殖、珠蚌接种培训为一体的养殖企业,拥有养殖水面200余亩。目前,工人们正在进行清塘换水和消毒工作,确保首批珍珠蚌顺利吊养。据万年县珍珠产业园负责人汪星星介绍,作为万年珍珠行业的龙头企业,产业园将推行“万千百十一”工程,即完善一个珍珠文化产业园,带动十个全产业链珍珠养殖示范基地,培育一百个珍珠养殖新型主体,培养千名珍珠接种女,新增万亩以上珍珠养殖水面,通过示范引领,促进万年珍珠产业全面振兴。

(赵德稳)

上饶市春节假期 商贸消费强势回暖

  本报讯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走出家门、走亲访友、逛街聚会,让上饶的春节消费市场红红火火。据上饶市商务局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1月21日至27日7天内,全市264家重点商贸企业的销售额达12.67亿元,同比增长60.74%。 

  市县联动,让消费市场“旺”起来。我市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体,市县联动、利企惠民”原则,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的江天农博城、信州区的万力时代广场,同步启动2023年货节,现场组织了300多家商户、400多个摊位进行年货展销。全市各地陆续举办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广信区“萌兔闹新春年货节”、弋阳县年货节、德兴市“年礼大集”、横峰县“美食节”、婺源县“农产品展销会”、鄱阳县“抖音直播带货大赛”、万年县“嗨购迎新年”、余干县“美食嘉年华”、高铁新区“新春年货节”等。借着各类促销活动举办的契机,一大批商贸项目相继开业,如德兴宝龙广场、“广丰里”夜间街区、鄱阳“文和里”等,营造了浓厚商贸氛围,进一步带旺消费市场。

  政策引导,让市民消费“热”起来。节日期间,市县两级配套了各类优惠举措,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消费。市、县两级全程派发了超过5000万元的消费券,其中,中心城区派发了500多万元消费券,领券现场和各大商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极大激发了市民消费热情。一大批如信州丁大兴糕点、广丰马家柚、广信白眉茶、玉山香榧、横峰葛粉、弋阳年糕、铅山大米粿、德兴红花茶油、万年贡米、余干辣椒、婺源红鲤鱼、鄱阳银鱼等上饶特色产品,以及各类干货炒货、茶叶酒水等,集中亮相各地消费市场,商家们通过购物满减、拼团砍价等措施,充分满足市民采购物美价廉年货需求。据了解,春节期间,“广丰里”夜间街区和广信吾悦广场每天的客流达6万多人次。

  融合创新,让节日氛围“浓”起来。春节期间,不仅有线下的集中展销,也有线上的直播带货。“京彩大集·上饶年货热爱GO”、铜都网上年货节、铅山网上年货节、玉山网上年货节等线上活动,热闹非凡、销售火爆。通过快手、抖音、淘宝等平台,以网红直播、限时秒杀、矩阵推广等方式,更多的上饶优品好物销往全国各地,进入千家万户。同时,我市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省市主流媒体、电梯频媒、微信公众号、网络大V等,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浓的年味,吸引更多市民开心乐购、喜迎新春。(张远 蒋学华 文/图)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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