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成基问答网
2024-05-16 08:29:20

德兴高新区打造节水标杆园区

  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黄金矿山企业,1986年建矿初期日处理原矿100多吨,发展到现在规模为日处理原矿3000吨,年产黄金1.3吨,企业年补充用水为60万立方,在去年连续数月天气干旱的情况下,企业也没有受到影响。为了节水降耗,该公司投资2亿元,建设了一个库容为1700万立方的尾沙水库,采用分级沉淀,做到库尾存沙,库前蓄水,生产用水全部抽回到库中,然后循环到生产车间使用。公司安全总监钱建华告诉笔者,他们矿山工业水循环利用已达到97%,虽然企业产品产能得到了提高,但用水量却只减不增。

  节约每一滴水,节约的就是挣到的。在德兴高新区裕佳纺织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200多台喷水纺织机在飞速运转,依靠喷水枪头,一根根细纺丝抽入滚筒。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每天需要600吨水才能保证正常生产,每天补充新水为200吨左右。为了实现节水目标,公司在2020年投入18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100吨的水循环收集池。设备投入前,一个月要补充新水6000多吨,现在只需补充1000吨,月节约用水5000吨,按照2.13元一吨的水价计算,公司一个月节约水费开支为10650元。据了解,德兴高新区目前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0多家,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园区节水持续降低,每年节水100多万吨,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德兴高新区主要负责人表示,德兴高新区开拓创新,把节水降耗、节水减排、节水增产的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各个环节,以更大力度构建园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全市加快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治理优”的现代化魅力山城提供坚强保障。

  (廖培根  马秋生)

铅山法院:“终本清仓”护民生

本报讯 曹洋洋 记者任晓莉报道:“太谢谢法官了,我母亲的死亡赔偿款终于到位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噙着眼泪向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

2014年,未满18周岁的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刘某撞伤,因伤势严重,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伤心欲绝的刘某之子吴某将杨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予赔偿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并要求杨某的父母承担监护责任。案件经审判并申请执行,经法院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结的是程序,不变的是执行的决心。

“小吴,你别灰心丧气,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我们还会继续执行下去的。”执行法官对吴某说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杨某与另外几个人正合伙开设直播公司。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执行线索后,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并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进行查控,虽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任何存款线索,但通过账户流水比对,杨某经常有款项汇入和汇出的记录,且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现已满18周岁,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列入失信预告通知书》。

害怕失信惩戒,更害怕自己事业被葬送,杨某第二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一次性履行剩余的赔偿款5万元。至此,一起“终本”十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终于得到化解。

为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铅山法院执行局聚焦群众需求,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在做好新收执行案件工作的同时,完善常态化“终本”案件管理,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持续开展“终本清仓”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万年县失信被执行人刘建勇案件。万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刘建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万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40.15万元,被执行人刘建勇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建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胡绰与申请人康熙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熙岳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起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胡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张丽娟与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合同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丽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0元,被执行人张丽娟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丽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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