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赵大华问答网
2024-05-25 15:28:04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健康知识进校园 科学预防传染病

本报讯 苏田珍 记者钟芷涵报道: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同样也是各种细菌病毒频繁活动、传染病易发高发的季节。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对春季传染病的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学生卫生健康意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近日,弋阳县花亭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到花亭中学开展预防春季传染病知识讲座。

讲座中,主讲人员深入浅出地从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春季常见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日常注意事项及学校传染病防控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其中,重点讲解了流感、手足口病、轮状病毒、水痘等常见传染病,提高了学生们对常见传染病的防范意识,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到春季传染病的产生、传播途径与日常生活习惯息息相关,认识到了生活中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讲座,不仅让学生们及时了解到春季传染病的相关防病知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也为打造健康校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花亭卫生院将继续开展此类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拾金不昧暖人心 传递文明正能量

  事发当天,该院内二科保洁员程树香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墙边长椅底下有一条金手链。“这是谁落下的?”程树香着急地寻找失主,问了一圈没人知晓,于是她就把金手链交到了护士长手中,委托科室人员一起寻找失主。根据程树香提供的时间、位置等信息,护士长得知有一个患者家属曾经在这个位置上坐过,于是立刻打电话联系了这位家属。这位家属接到电话后欣喜万分,当她接过遗失的手链,感动地说:“这条手链对我的意义非同一般,非常感谢你们将手链归还于我。”说罢,便掏出现金以表谢意。程树香挥手拒绝道:“这是我应该做的,这个钱我不能收!”

  在德兴市人民医院,诸如此类拾金不昧的“小”事时有发生。从医生到护士,从后勤职员到保洁、保安人员都曾将捡到的钱包、手机、现金、身份证等贵重物品及时交还失主。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队伍建设,不仅仅加强技能培训,更重视文明服务、思想道德教育,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富有人文精神的医院文化。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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