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德茂问答网
2024-05-18 13:02:21

方干院成为闪亮“红色”名片 培训学员达32万人次

瞄准“两基地一中心”办学定位。坚持政治建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办学全方位、全过程,确保办学方向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进。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贯穿于整个教学培训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做到全覆盖。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首要任务,致力构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方志敏和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历史为特色的课程体系。通过几年的努力,学院办学受到广泛好评,被称赞为“宣传弘扬方志敏革命精神的思想高地,党员干部党性淬炼的精神熔炉”。

积极弘扬方志敏革命精神。高规格举办了“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重要论述”全国理论研修班、第二届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暨苏区研究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红色基因传承研究阐释。高标准组建了学院“可爱的中国”宣讲团,深入全国各地开展宣讲,着力唱响“可爱的中国”宣讲品牌。高质量研发了《方志敏的历史贡献与方志敏革命精神时代价值》《山魂——方志敏率领的北上抗日先遣队历史贡献及时代价值》等课程70余门,其中入选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党性教育精品课程”1门,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8门。

充分利用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丰富的红色资源。上饶是一片充满红色记忆的红土地,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化厚重、红色基因鲜明,是一座没有围墙的“红色博物馆”。为努力将资源变优势、优势变特色,学院积极申报、立项7个省、市社科课题,广泛开展基础性理论研究。鼓励青年教师围绕闽浙赣苏区党的建设、妇女运动史等领域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先后在《党史文苑》《炎黄春秋》《上饶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方志敏民本思想》《浅析闽浙赣苏区人民的首创精神》等26篇理论研究文章,力争在学院把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研究历史讲全、讲深、讲透。坚持教学、科研“两手抓”“两促进”,以项目化统筹推进教学科研项目建设,努力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内容。

(汪雪平 江琛)

广信区倾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

近年来,广信区积极整合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去年被提名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聚焦平台建设“主线”,提起公共服务“领子”,打造为民司法新高地。该区按照省级示范标准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了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业务等多项司法行政功能为一体的“窗口化、专业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与此同时,按照“依托司法所、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三种模式建设了22个乡镇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了齐全的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统一规范标志标识、功能布局、制度流程,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瞄准资源整合“轴线”,拉好高效服务“链子”,打造便民司法新高地。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充实到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涵盖法治宣传教育、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窗口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办好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 在全省率先实行律师事务所与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所对接”,通过派驻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能力。去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9余件、公证788件,化解矛盾纠纷1561件;皂头镇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锁定机制保障“眼线”,系好优质服务“扣子”,打造利民司法新高地。通过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行业办案、公证质量评估监督机制,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质量进行标准化衡量,着力打造一套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质量标准体系。推进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已开展走访调研活动241次,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4场,为127家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进一步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将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审即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的服务。(黄宗振)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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