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冯兴国问答网
2024-05-23 08:31:45

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市民杨女士:我女儿毕业后暂时没找到工作,想要参加就业见习,请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如何参加?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注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青年可登录“5+2”就业之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根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见习地区等条件,查找心仪的见习岗位,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也可以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咨询申请。

(记者 郑欢 整理)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销招数五花八门市民消费擦亮眼睛

  随着春节的临近,饶城各商家开展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以此吸引顾客。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手段,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消费需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买年货,挂灯笼,贴对联,浓烈的新年气氛激发了人们的消费热情,使寒冬不再“冷”。新年的第一天,记者在万达广场、吾悦广场、金峰商城等大型商场看到,商场内人头攒动,上下电梯、柜台、服务台、收银台前熙熙攘攘。各大商场推出的促销活动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动力。刚完成购物拎着大包小包出来的温女士说:“今天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20元现金券活动。我买了800多元的东西,商场送了160元的现金券。这不,我又买了件羽绒服。”

  无独有偶,近年来,饶城街头一些售卖蛋糕和面包,或是板栗的商铺,不时采取买5元送5元,或是买10元送5元的促销方式,吸引了不少市民排队购买。1月1日下午,在步行街附近一售卖板栗的商铺,滚动的电子显示屏打着买5元送5元的广告,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抢购。其中一位年轻男子告诉记者,等于买一送一,很实惠。

  各种五花八门的促销,表面上看是给顾客实惠。可细心的消费者却发现其中有“猫腻”,有些商家明是“让利”,暗地里却给消费者设了不少陷阱。如先把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再开展优惠活动,消费者所买的商品其实不优惠。平时爱好购物的黄女士说:“获悉某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30元、满200元送60元’活动,特别高兴。元旦前看中一款品牌的羽绒服,当时标价598元。元旦期间再进商场一看,标价798元。售货员说,798元打9折,还可参加活动,买满100元送30元。掐指一算,哪还有优惠。”

  一些令人心动的促销,实则是虚的。曾经在商场工作多年的夏女士说出“秘密”。不少商场的促销活动是“雾里看花”,商家最终并没有损失,因为进入促销名单的大都是积压商品,有的商品还悄悄地提升了售价。另外,商场推出的打折活动,大品牌大都不参加,因为这些商品大都是全国统一价。小品牌和存货就不一样了,商品上面没有固定的机打价格,有的标价还是手写的,可以随意修改。

  违规促销将受惩罚。据市市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节日期间将重点检查下列行为:以降价(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降价(折扣)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销售商品的降价折扣幅度与标示不符,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行为;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等。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到各级消协和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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