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年广嗣问答网
2024-05-24 16:03:37

上饶:多举措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本报记者 郑欢

  “我老伴去世以后,子女跟我约定:每人每年支付1000元赡养费。可是,老大和老三既不常来看我,也不按约定给付赡养费。你们可以帮帮我吗?”日前,现年80岁的广丰区排山镇下余村村民余某向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广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后,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今,余某的子女正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余某的“老有所养”得以实现,得益于我市全面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到身边”“顺民意”。当前,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正延伸至全市每个角落,更多困难群众就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建“站”设“室”  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不久前,广信区枫岭头镇长塘村村民徐某某的丈夫,将一面绣有“无私援助百姓,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1年7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月31日上午10时许,徐某某搭乘丈夫的二轮电动车,正常骑行至广信区武夷山北大道时,被巫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碰撞倒地。经诊断,徐某某右桡骨小头骨折、右手第2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远节指骨撕脱性骨折等。住院治疗78天,花费相关医疗费用44000余元,而肇事方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这让徐某某一家一筹莫展。2021年12月,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徐某某的丈夫向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徐某某的情况:农村低保户、精神贰级残疾人,是应被援助的重点对象。于是,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美华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张美华第一时间约见徐某某的家属了解案情,并多次奔波于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查找依据、核算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帮助立案。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巫某某赔偿徐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9189元。拿到款项时,徐某某的丈夫激动不已:“真没想到,家门口还有免费的代理律师帮我们维权,太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了。”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在我们的站点发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徐新华介绍,为了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就近获取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大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农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00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结对帮建  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同时,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们还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站点对接,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难题。”采访中,徐新华介绍,他们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探索建立了“站所对接”帮建机制:各县(市、区)推动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工作优势互补、专项活动共创”的帮建关系。每家律所指派数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通过面对面、视频等方式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到结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授课等活动;积极参与化解乡、村两级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迄今为止,12个县(市、区)已建立法律顾问团,211个乡镇、2239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

  徐新华表示,在结对帮建过程中,他们还组织全市264名优秀党员律师,成立了21支上饶律师“志敏先锋”公益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主动当好乡村邻里解答法律疑问当好咨询员、化解邻里纠纷当好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当好宣传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员,切实让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有什么法律问题不用跑城里,村里就能获得专业地法律帮助。”走访中,不少困难群众表示,帮建机制下,他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徐新华表示,看似普通的法律问题,却都是群众心里“天大的事”,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当前,他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我们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组建了上饶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团队,由专业律师接听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同时,积极推广运用远程视频法律服务,为办事群众随时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徐新华说,同时,他们还开辟了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22日,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81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公信力。采取培训上岗、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徐新华表示。

屡次偷鸡不悔改 八旬老汉终获刑

  2023年1月28日晚,年已80岁的吕某搭乘摩托车到婺源县中云镇中云村往龙山方向二里路的路边养殖场,准备盗窃时被养殖场老板当场抓获。经查明,2022年9月吕某在县内多地鸡棚实施了3次盗窃行为,共盗得18只鸡,价值合计人民币810元,出售获利约800余元。且吕某曾在2022年5月实施了4次盗窃行为,检察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有的量刑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于2022年12月24日起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吕某具有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部分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曾因涉嫌盗窃罪被不起诉且在监视居住期间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继续追缴吕某的违法所得,退还给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的吕某在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期间,仍不思悔改、明知故犯,再三挑战法律底线,最终把自己送进牢笼。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应心存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另外,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一旦构成“多次盗窃”,数额再小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结果得不偿失。

花厅镇让群众办事更快捷

广信讯 广信区花厅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打服务牌、走创新路、全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工作思路,从改善服务窗口软、硬件环境着手,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阵地建设高标准。大厅宽敞明亮、服务台整洁舒适、氛围温馨暖心……该镇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原有办公楼进行了升级改造,在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休息区、自助服务区、导办台,并配有打印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设备,在醒目处摆放了一次性告知单,让其了解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进驻事项大整合。该镇将民政、人社、医保、卫健等专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并结合实际增设公共服务窗口以及帮办代办窗口。公共服务窗口主要职能是为老年群体代缴水、电、管道燃气、电视网络等费用,帮办代办窗口主要服务部分不便到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服务事项的群众。今年以来,该便民服务中心共办理服务事项2610件,其中公共服务窗口138件,帮办代办窗口465件,通用综合受理窗口2007件。

服务水平更优质。该中心明确专职管理人员,选配业务熟、素质好的干部为工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在服务上做到温馨笑容,礼貌语言,文明礼仪,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改善服务环境。制订完善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容缺办理、责任追究等便民服务管理制度,为办事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提供精准、具体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便民服务亲情化。(黄宗振 夏玉红)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