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宏宇问答网
2024-05-21 08:55:15

91年前的那支廉政轻骑队

  “贪污行为是共产党员最应严禁的事。一个党员……小的就是一枚铜钱,大的就是几千元,都不能占为己有。如果私自贪赃受贿,只有请他滚出党外去!”这是方志敏在《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文件中所说。他一共列出了《共产党员守则二十二条》,守则通俗易懂、联系实际,对党员的信仰、纪律、廉政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方志敏是反腐倡廉的先行者,也是清贫精神的践行者,在他的领导下,闽浙赣苏区加强廉政建设,采取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专门成立了苏维埃工农检查部,代表工农进行群众督察,并设立控告箱,提倡实名控告,苏区报刊也开辟专栏,将贪污分子一个个公开曝光示众。

  为加大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1932年6月,团省委颁布了《轻骑队的组织与工作条例》,在各级共青团组建工农群众监察组织——闽浙赣省廉政轻骑队。条例要求“以每一个苏区(团)支部的范围为轻骑队组织的单位”,作为“半公开的组织”,由队长、队员10人至15人组成,其成员是自愿的、不脱产的共青团员和优秀的工农青年。据1932年11月统计,闽浙赣省已组建廉政轻骑队260队。

  闽浙赣省廉政轻骑队遍布苏区各地,依据法令纪律,大胆行动,敢于作为,是一支群众性的开展反官僚腐化、贪污浪费斗争的有生力量,是反腐肃贪、加强纪律监督的专门机构。虽没有上下组织系统,但在业务上受工农检察部的领导,建立密切的关系并配合行动。它代表工农群众对机关执行苏维埃政策与法令情况,是否存在官僚腐化、贪污浪费、消极怠工、阻碍和破坏革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苏区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反腐斗争中,廉政轻骑队以思想纯洁、斗争坚决、立场坚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闽浙赣省工农检查部、廉政轻骑队和突击队严格监督下,一切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均难逃法网,遭到严厉打击,许多大案要案都是由他们检举、揭发而被苏维埃司法机关查获。葛源红色旅馆主任何坤生,利用职务之便倒卖黄金,一经查实,即被撤职查办;中共铅山县委铺张浪费,一个月买了12块大洋的黄烟用于招待,被查实后,县委相关人员受到严厉的党纪处分。

  廉政轻骑队一系列监督检查卓有成效,苏区政府铁腕惩治腐败,使闽浙赣苏区类似贪污和浪费的事例越来越少,更加振奋了干群的建设热情。大多数苏区干部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树立起清廉风范,使勤政廉明蔚然成风,使苏区更加风清气正、欣欣向荣。闽浙赣苏区也被毛主席誉为了“方志敏式的革命根据地”,被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授予“苏维埃模范省”的光荣称号。(黄芳 记者 蔡文逸 整理)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万年县失信被执行人刘建勇案件。万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刘建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万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40.15万元,被执行人刘建勇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建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胡绰与申请人康熙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熙岳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起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胡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张丽娟与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合同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丽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0元,被执行人张丽娟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丽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玉山: 依法强制报废解体1490辆公告车

  近年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保持对在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车整治打击力度和严管态势,暂扣了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的机动车。2022年7月,大队对之前因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暂扣的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了详细清理登记,并在媒体予以公告,共有1490辆车车主或驾驶人未按规定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暂扣583辆、交通违法暂扣770辆、达到报废标准的137辆。2023年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大队向县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将历年暂扣的违法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的报告》,获得批准。由县国资委牵头负责处置,请专业评估公司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进行评估。3月24日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对1490辆公告车进行了拍卖处置。3月27日起,在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中标公司对1490辆机动车进行了现场拆解、切割解体,对牌照进行销毁,并按规定办理网上注销手续,所有车辆拆解完毕后,经监督人员现场登记验收拍照后方可运出停车场。

  该大队依法强制报废、切割解体1490辆公告车,强化了源头管理,确保报废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有效遏制了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危害交通安全的马路“杀手”和交通事故隐患,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颜喜胜 钱红)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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