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汉祥问答网
2024-05-24 02:45:04

大园村里的浪漫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春之美在于天地自然,周遭万物复苏,植物发芽开花,春雨如约不断。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来弋阳樟树墩大园村,或踏春走走或登高远眺,亲近大自然,寻一份自得,吸一口清新空气。

大园村位于樟树墩镇西北部,村庄三面环山,石垅小溪沿村而过,清水长流宛如画境;毗邻柴角湾中型水库,连片紫云英姹紫嫣红,风景这边独好。

结合村庄环山沿水的优美自然风光,融入当地独有的垂钓、赏景、戏水资源,整个大园建设分为观景赏花、采摘农场、休闲露营三个区,同时紧紧围绕“吃、住、行、游”四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旅功能要素,同步提升服务接待水平,樟树墩镇打造了“食有特色、住有条件、行有基础、游有内容”的大园度假小村。

依托柴角湾中型水库自然资源优势,每年春暖花开之时,库尾田野中百亩紫云英争相怒放,汇集成一片花的海洋,风景如画。路边修建了赏花竹林,竹林内新建1个休憩凉亭,铺设林间吸水砖小道,可供游客休憩赏花。

大园村有一座生态茶园,大好的春光,带上家人来一场茶之旅,享受采茶的乐趣,细品白茶的醇香。在大园村委会后山上,种植了连片的桃林,春暖花开日,观诗画田园,赏十里桃花。

村内搭建有4个防腐木露营平台,在露营平台四周栽种了10余株桂花树,游客可在此扎帐露营,夜晚可见璀璨繁星并伴随着潺潺的溪水声、虫鸣鸟叫声入眠,白天可闻着花香饮茶畅谈人生。同时,配套设有小型表演舞台和健身休闲设施,可供亲子娱乐和团建使用。

上泸镇:“党建红+生态绿”让乡村更美丽

  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最朴素的向往和追求。2022年以来,上泸镇党委政府针对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得到稳步提升。

  总投资1000万元的“一河两岸”项目,使溪北河成为了村民和外地游客休闲娱乐的好地方。该镇凭借良好的地理优势,对溪北河两岸进行提升改造。“路面平整了,墙壁刷新了,小广场建起来了,走在村里就像逛公园;在党的领导下,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比蜜还甜。”正在小广场锻炼的溪北村村民王大伯高兴地介绍道,自从村里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以后,每天晚饭后都能看到村民散步闲聊,享受着村容村貌改善后带来的幸福生活。

  为了让乡村“颜值”更上一层楼,上泸镇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自发行动起来,通过整合土地资源,清理整治空地、荒地14余亩,栽种金银花1万余株,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金银花种植不仅美化了村庄,又增加了村民收入。“现在不同了,村里的环境改善了太多,房前屋后还种了绿植,乱堆乱放看不到了,政府还免费给我们院子里种了金银花,发展庭院经济。”80岁的李大爷感慨道。作为一名老党员,看到生活环境日渐美好,“脏乱差”面貌彻底改变,他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如今的上泸镇真正实现了“推窗见绿、移步换景”的美好生活。该镇党委书记孙峰表示,下一步,上泸镇将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力争实现乡村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持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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