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关玉和问答网
2024-05-24 05:49:38

“一门四相”的清廉家风

  两宋时期,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文化精英层出不穷,群星璀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化舞台上呈现出了眉州三苏、南丰三曾、临川二晏、金溪三陆、鄱阳四洪等群体性、家族性现象。

  所谓“鄱阳四洪”,是指生活在两宋之际的洪皓与他的三个儿子洪适、洪遵、洪迈。从洪皓出生(1088年)到洪迈去世(1202年),共114年,跨越两宋,历经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光宗、宁宗7朝。洪氏父子在国家民族艰难之际,以天下为己任,怀匡国济民之志,秉忠孝节义之风,积极入世,不断进取,谱写了人生与家族的光辉篇章而名垂史册。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鄱阳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宣和年中,他任秀州司录。那年发洪水,大量饥民流离失所,不断有人饿死,洪皓紧急报告郡守,自愿担任赈灾工作。他打开粮仓,低价卖出公粮救灾。当时浙东官粮船过境,洪皓要郡守扣留下来,郡守不同意,洪皓说:“我愿以自己一人来换十万人的性命。”百姓感动不已,称之为“洪佛子”。

  建炎三年(1129年)八月,洪皓奉命出使金朝,被拘留十五年。绍兴十三年(1143年)回归,高宗称他“忠贯日月,志不忘君,即便是汉朝的苏武也不过如此”。但因洪皓为官忠直而得罪了秦桧,被贬任英州(今广东英德),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逝于任上。后来朝廷恢复了他徽猷阁学士官职,封鄱阳开国侯爵位,谥号“忠宣”。墓葬鄱阳古县渡烟波山。洪皓的一生是“为国尽忠,大节大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的一生。

  洪皓才高学渊,著有《文集》十卷,《春秋纪》三十卷,《輶轩唱和集》三集,《帝王通要》五卷,《姓氏指南》十卷,《松漠纪闻》二卷,《金国文具录》一卷,《鄱阳集》四卷。其中《松漠纪闻》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书中记述的金人早期资料多被正史采纳。

  其长子洪适与弟洪遵同时考中博学宏词科,被任用为秘书省正字。先后出任台州通判、荆门军知州、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等。洪适热衷于金石书法学问,尤其专注于隶书研究,以30年精力搜集古碑刻,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四库全书》认为:“自有碑刻以来,推是书为最精博。”洪遵与长兄洪适同中科举后,赐进士出身,任秘书省正字,再陆续担任常、婺、越三州通判。绍兴三十年(1160年),任吏部侍郎,随后升任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因洪遵的功绩很大,孝宗皇帝又拜其为资政殿学士。著有《泉志》十五卷,是我国最早的钱币学专著。

  三子洪迈在两位兄长考取功名之后的第三年也高中同科。1169年,洪迈任赣州知州,兴利除弊,造福于民。1186年,官拜翰林学士,参与修编《四朝史》。著有《容斋随笔》《夷坚志》《野处类稿》《经志法语》《鄱阳志》等40多部。

  洪门四学士,是饶州文化的代表,也是清廉家风的传承。鄱阳洪氏有秉义、尚礼、积善、积德的世训。《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闲有家,悔亡”,说的就是治家应该从一开始就打好基础,立下规矩,防患于未然,体现了家训的前瞻性。另一句“有孚威如,终吉”,意思是如果自己能够诚实有信,树立起威信,结果就一定会获得吉祥,体现了家法的强制性。从“鄱阳四洪”身上最能体现洪氏家训的核心内容。洪氏的升腾离不开洪皓曾祖父洪世良对教育的重视。洪皓曾在《先君述》中写到,洪世良将两孙“挈诸城中,访先生之贤,力教之,因占籍鄱阳”。从《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出世尽忠”也能见到洪皓的影子。与洪氏宗祠里“忠贞贯日,感动天颜”的对联一脉相承。(记者 蔡文逸 整理)

“夫妇相规”传佳话——明代名臣江一麟的故事

江一麟(1520-1580),字仲文,号新源,婺源江湾村人。明代爱国名臣,出生寒苦却发奋苦读,明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历官知州、知府、布政使司参政,户部侍郎,右都御史等,官至正二品。他为官27年,每赴一任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为民,既深受百姓爱戴,也深得朝廷重用。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考察官员政绩,他所在的广平府被定为“天下第一”。此外,史料上记载有关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不仅成为一个清官家庭的典范,也成为中国廉政史上的范例,历来为人所称道。

万历四年,江一麟任南赣巡抚,由于治理有方,清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次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赴任淮安,督办漕运。在北上赴任前,由于路途遥远,出于安全考虑,江一麟决定将有些破旧的官船整修一下。按理说官船的整修可以由公家出钱,但江一麟却严于律己,自己拿出10两俸银,请当地的百姓赵锷修船。

过了些天,赵锷来报船已修好。江一麟随赵锷登船察看,果然整条官船已修缮一新,江一麟十分满意。而此时江一麟最上心的事却是修船的费用10两银子是否够用。他立即问赵锷:“这次修船总共花了多少银子,还差多少?”而赵锷感于江一麟为官清正廉洁,不愿他多花费,便隐瞒道:“回大人,总共花了10两银子,钱已足够。”江一麟再三追问,赵锷仍一口咬定。江一麟只好作罢。回到家中,江一麟仔细回想,觉得从船的修理程度看,认为10两银子不够。为了不让赵锷承担费用,江一麟微服私访,逐个寻找参与修船的各色工匠,逐一逐项核实修船费用,最终核算出实际上花了20两银子。于是他又把赵锷找来家中,当面和他说了核实修船费用的经过,赵锷十分感动,只得承认实际费用。江一麟随即拿出俸银6两,又用扇子30把、墨2斤折银4两多,补足修船的费用。赵锷感动地说:“大人为官清廉,造福一方百姓,小人为大人做点事,也是应当的。”一再坚持不肯收,但江一麟再三申明,态度坚决,赵锷只得答应收下。

江一麟的妻子一向十分贤惠,此时听到江一麟和赵锷在相互推让,就对江一麟说:“既然已经知道修船的费用还差10两银子,那就应当如数偿之,这些扇、墨酬其劳可也,何必又用这些折算银子呢?”江一麟一听不禁脸红,连声说:“夫人说得极是。”他赶紧又补了4两银子。

从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可以看出,江妻的一句话,不仅让江一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施惠于民,安抚民心,令人折服。同时,又维护了江一麟为官清廉的名声,实在是一种对丈夫爱之深而责之严的明智举动。

“为清官甚难,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然则败其守矣”。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人腐败、全家耻辱,一人廉洁、全家幸福。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官员要学习江一麟,能够听得进亲人的直言劝谏、从善如流;作为家人应学江妻,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常常“善善相规,施德于民”,使官员时刻廉洁自律,牢记执政为民,让“以德治家、以俭兴家、以廉保家”蔚然成风。(王柯武 记者 蔡文逸 整理)

哪些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生育津贴为参保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财供人员)生育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所享受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同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记者 郑欢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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