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建国问答网
2024-05-23 15:09:29

“美丽事业” 展开“致富屏”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戴越 文/图

  从光学仪器厂职工到蓝孔雀专业养殖户,王胜用了3年时间,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开启了他的“美丽事业”,同时也奏响了一曲动听的乡村振兴之歌。

  5月10日,惠风和畅,绿荫如海,广信区石人乡荷叶村底王小组一片生机盎然。来到王胜的孔雀园,只见数十只蓝孔雀徜徉其间,或蹲伏在悬空的横梁上,或休闲地踱着步子……到了投食时间,穿上工作服,拿上食料,王胜便朝孔雀养殖棚走去。打开围栏,孔雀们像见到了老熟人,齐刷刷聚拢过来。“别看孔雀看上去很高贵,但吃的都是五谷杂粮。它们食量小、食性杂、不挑食,一只孔雀的饲养成本每天不超过五角钱。”王胜介绍道。

  在孔雀园里,雄性孔雀在雌性孔雀面前频繁开屏,尽情地展示它那五彩缤纷的尾屏,来往村民和游客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对此,王胜解释说,时下正值孔雀繁殖期,为求得雌孔雀的“芳心”,雄性孔雀争相开屏,斗艳争妍。

  2020年,王胜因为兴趣爱好买了两只蓝孔雀放在厂里当宠物饲养,后来由于厂里经济效益不太好,刚好老家底王小组开展了人居环境大整治。村庄变美了,交通便利了,他便萌生了返乡养殖蓝孔雀的想法。通过查阅各种资料,同时向专业人员学习交流,王胜慢慢掌握了孔雀繁殖技术。经过一番精心饲养,小孔雀陆续孵化出壳并顺利成长。如今,王胜的孔雀园里有20余只孔雀,每只孔雀什么状况,他都了如指掌。“每天能与它们相伴,看着孔雀开出美丽的屏,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王胜告诉记者,养殖蓝孔雀在十里八乡算是“另类”,可带来不菲的收益。“三年的蓝孔雀能卖到上千元,而稀有的白孔雀则能卖到三千多元。孔雀浑身都是宝,一枚孔雀蛋能卖到二三十元,就连一根漂亮的尾羽经过加工也能卖到四五十元。”

  王胜的“美丽事业”渐渐热了起来,同时也带热了乡村游,不少城里人开着车来看孔雀,顺便在美丽的乡村走一走,玩一玩。“下一步,我想扩大养殖规模,将这里建成蓝孔雀科普基地,并带动当地村民打造农家乐,让底王更美丽,村民更福裕。”对于未来,王胜有着自己的谋划。

万年农业“流动课堂”促进农民增收

  10月24日,万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流动课堂”开进齐埠乡齐埠村,这里有万年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样板区、耕地综合治理的试验区,还有油菜冬种示范点。走进田野,只见稻浪翻滚,一片金黄,十几种示范种植的水稻品种向人们展示各自的品质优劣势和对当地土壤的适应度。通过现场观看,听着技术人员的讲解,种粮大户们对明年种什么水稻品种心中已经有了选择。冬种工作是农业生产的重头戏之一,万年县今年冬种面积23.9万亩,其中绿肥和油菜种植占了大头,全县绿肥种植面积达11.8万亩,油菜种植面积达6.9万亩。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兴旺,种植技术是关键。10月25日,“流动课堂”开进了高安市江西省农科院创新示范基地,这里汇集了全省顶尖农业技术专家和数万种农作物品种。走进基地,藻类生产系统技术集成示范,果业生产试验,蔬菜、花卉、水稻等作物的样板种植琳琅满目。当日下午,“流动课堂”还开进了江西省蚕桑、茶叶科研机构,了解蚕桑和茶产业的生产历史及生产技术,令来自万年县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耳目一新,进一步开拓了大家的视野,增强了大家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

  据了解,万年县今年累计开设农业“流动课堂”50余堂,参加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现场为农民指导解决各种难题120余个,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赵德稳)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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