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宗仁问答网
2024-05-27 03:12:40

全市社会治理“双月”流动现场会暨 “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推进会召开吴树俭讲话

本报讯 记者任克祥报道:3月27日,全市社会治理“双月”流动现场会暨“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推进会召开,分析前期工作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树俭出席并讲话。

吴树俭强调,要坚决实施省委治理强基战略,看成绩、提信心,看本质、增自觉,看差距、明方向,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下定决心、下足功夫,推动“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要加强基层干部统筹管理,解决好“人”的问题,把下沉力量管好、用好,让干部沉下去、网格活起来、党员动起来、民心聚起来;要聚焦宣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稳定,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解决好“事”的问题,切实提升全市广大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解决好“效”的问题,坚决打好“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活动持久战,让上饶的百姓更加幸福,让上饶的治理更加出彩。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上饶:多举措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本报记者 郑欢

  “我老伴去世以后,子女跟我约定:每人每年支付1000元赡养费。可是,老大和老三既不常来看我,也不按约定给付赡养费。你们可以帮帮我吗?”日前,现年80岁的广丰区排山镇下余村村民余某向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广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后,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今,余某的子女正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余某的“老有所养”得以实现,得益于我市全面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到身边”“顺民意”。当前,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正延伸至全市每个角落,更多困难群众就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建“站”设“室”  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不久前,广信区枫岭头镇长塘村村民徐某某的丈夫,将一面绣有“无私援助百姓,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1年7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月31日上午10时许,徐某某搭乘丈夫的二轮电动车,正常骑行至广信区武夷山北大道时,被巫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碰撞倒地。经诊断,徐某某右桡骨小头骨折、右手第2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远节指骨撕脱性骨折等。住院治疗78天,花费相关医疗费用44000余元,而肇事方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这让徐某某一家一筹莫展。2021年12月,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徐某某的丈夫向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徐某某的情况:农村低保户、精神贰级残疾人,是应被援助的重点对象。于是,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美华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张美华第一时间约见徐某某的家属了解案情,并多次奔波于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查找依据、核算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帮助立案。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巫某某赔偿徐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9189元。拿到款项时,徐某某的丈夫激动不已:“真没想到,家门口还有免费的代理律师帮我们维权,太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了。”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在我们的站点发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徐新华介绍,为了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就近获取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大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农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00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结对帮建  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同时,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们还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站点对接,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难题。”采访中,徐新华介绍,他们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探索建立了“站所对接”帮建机制:各县(市、区)推动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工作优势互补、专项活动共创”的帮建关系。每家律所指派数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通过面对面、视频等方式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到结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授课等活动;积极参与化解乡、村两级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迄今为止,12个县(市、区)已建立法律顾问团,211个乡镇、2239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

  徐新华表示,在结对帮建过程中,他们还组织全市264名优秀党员律师,成立了21支上饶律师“志敏先锋”公益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主动当好乡村邻里解答法律疑问当好咨询员、化解邻里纠纷当好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当好宣传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员,切实让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有什么法律问题不用跑城里,村里就能获得专业地法律帮助。”走访中,不少困难群众表示,帮建机制下,他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徐新华表示,看似普通的法律问题,却都是群众心里“天大的事”,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当前,他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我们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组建了上饶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团队,由专业律师接听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同时,积极推广运用远程视频法律服务,为办事群众随时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徐新华说,同时,他们还开辟了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22日,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81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公信力。采取培训上岗、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徐新华表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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