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于学忠问答网
2024-05-19 05:13:13

应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广信讯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节,广信区应家乡应家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地,挖掘机正在开挖沟渠、推平地垄、清运积土等作业,工人们忙着拉线、砌坎、清理,整个施工现场机械轰隆、热火朝天。

应家村四面环山,空气、植被良好,种植的瓜果蔬菜口感好、稻米香甜,但因地处山区,地势高、坡度大,生活、交通不便,山上闲置耕地出现抛荒现象。

2023年,应家乡党委政府在开展“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中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会议,通过走村入户、多方调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去年底“广信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一标段应家段正式启动。

该项目涉及东坞村、应家村、石门村、浮墩村四个村,总投资1100万元。结合产业布局等实际情况,合理配套基础设施,据项目现场管理员介绍,“目前在改造项目是一标段应家段,共计农田123亩,土地平整已结束,高标准农田改造资金104万元,预计4月底完工。”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在有效解决土地耕种“分散化”“碎片化”等问题的同时,将进一步改善灌排条件,提升土地肥力,节约用地成本,助推农业增效、群众增收。

良田有保障,粮食才满仓。近年来,应家乡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集中连片、提标扩面、水肥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通过专班推进、群众参与、纪委监督等措施,全力打造“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全力筑牢粮食安全“耕”基,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变成群众增收的“放心田”。

(陈炜)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33次主席会议

俞健主持

本报讯 记者蔡晓军报道:2月26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俞健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暨第33次主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刘斌,市政协副主席谢柏清、毛敏珍、张庆国、叶震春、诸立、付波文、廖健,秘书长徐有林出席。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文章精神以及致中国南极秦岭站的重要贺信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切实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履职工作中,以新年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市政协“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双月协商会议方案》和《关于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研究部署了“双月协商”有关工作。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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