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乃超问答网
2024-05-26 01:18:15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朱军勇,男,汉族,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信州区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林军,男,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余干县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吴拥军,男,汉族,1971年5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德兴市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邓荣军,男,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现任广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程锡华,男,汉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鄱阳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方扬,男,汉族,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

  程钧,女,汉族,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现任万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陈河龙,男,汉族,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信州区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周清,男,汉族,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现任广信区政府副区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徐卫东,男,汉族,1970年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鄱阳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黄斌,男,汉族,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市葛仙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铅山县葛仙山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占王剑,男,汉族,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现任广丰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区国资办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罗弋琴,女,汉族,1976年8月生,民革党员,在职大学,现任弋阳县司法局局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来信来电向上饶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诽谤诬告,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93-12380

  联系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334000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2023年7月24日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 陈云主持并讲话 李高兴出席

  会上,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教授张宇星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主线,以传承弘扬中国茶文化为主题,从走近神奇的东方树叶、感受博大精深的茶文化和做好上饶“三茶”统筹的大文章等方面,作了题为《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 传承弘扬中国茶文化》的辅导报告。

  陈云在主持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摆在治国理政重要位置,多次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等重大问题,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做好上饶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陈云强调,要把牢“根”与“魂”,深度参与文明探源。全力参与“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主动策应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对万年的稻作文化、陶文化进行系统发掘、定义阐释和权威认证,多角度展现稻作文化魅力,让“世界稻作文化发源地”成为上饶闪亮的文化名片。要把牢“形”与“神”,推动活态保护传承。坚持“一村一策、一宅一策”,开展全面排查登记,优化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文物监理制度,切实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让传统村落、古建筑焕发新的生机;坚持用未来思考今天,科学编制上饶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推动上饶专有文化IP进入国家文化传播矩阵,持续提升饶信文化的标识度和影响力;加快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千家万户、融入市井小巷。要把牢“知”与“行”,促进业态融合提升。大力推进文化旅游,持续放大文旅融合乘数效应,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入实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速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大力开发文创产品,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工艺美术经典品牌,开发一批具有上饶特色的文创产品。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人员参加。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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