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秉贵问答网
2024-05-18 17:17:06

失信生活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邹某某与占某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经弋阳县法院作出判决,由占某某向邹某某返还欠款本息116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邹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弋阳县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相继冻结了占某某的微信、银行等账户。经调查未发现占某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弋阳法院依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终结了本次执行。

  限制消费、失信惩戒措施对占某某个人的信用及出行均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被执行人占某某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摆脱失信带来的困扰,已怀孕的占某某妻子郝某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法官通过电话向其说明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协商,被执行人占某某主动偿还了部分欠款,并由其妻子郝某某对剩余的欠款进行了担保,待约定还清所有欠款后,由弋阳县法院按照规定解除对占某某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弋阳县法院已依法累计对124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对1243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通过依法运用失信惩戒措施,促使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案款,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高效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德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案

  许某长年拖欠叶某劳务工资6000余元,叶某多次向许某追讨未果,无奈向德兴法院起诉,经该院诉前调解,许某同意分期履行,然而支付期限届满,许某仍未支付且本人下落不明,叶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试图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被执行人许某,但其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打算通过失联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为与许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通过传统调查的方式前往许某所在村委会调查,经查,许某长年在外省务工,基本不回家,难以掌握他的行踪,但是许某的姐姐仍在当地生活。承办法官联系许某姐姐,告知其弟弟拖欠劳务工资已经到了执行阶段,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同时限制高消费,不仅影响到其本人的征信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出行,尤其是许某这类外出务工人员,逢年过节回家探亲十分不便。许某姐姐表示其会将相关法律后果告知许某。当天下午,一直拒接电话的许某主动联系了该案承办法官,并表示其会还钱,但需要一周的时间筹钱。一周之后,许某主动将该笔执行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案件在办案人员的坚持不懈下圆满解决。

回乡创业 致富有“鹿”

  养殖梅花鹿,基地负责人朱祥春返乡走上特色致富路。在黄家新屋村后山上,朱祥春别出心裁在这里养殖了300余头梅花鹿。靠着采割鹿茸、繁殖小鹿,通过售卖鹿茸、鹿血、鹿肉等鹿副产品,朱春祥一家在新屋山里致富。

  “梅花鹿全身都是宝,鹿茸、鹿血、鹿角、鹿筋、鹿胎等都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这些都能卖钱。由鹿血制成的鹿茸血酒更是因其良好的保健效果深受客户的喜爱。”朱祥春说,鹿茸一年割两次,一头成年公鹿每年能收获4斤多的鹿茸,这一项收入就很可观。而且梅花鹿很好养,很少生病,吃树叶、草料等东西,都是农村常见的,花费不大。要注意的是梅花鹿爱干净,要经常清扫保洁。

  今年46岁的朱祥春,以前在江苏浙江等地长年打工,了解到养梅花鹿的经济效益比较好,他便萌生了回乡创业的念头,并亲自到东北考察学习养鹿技术。2013年,他从东北引进了18头梅花鹿在家里进行试养,开启了他的创业之路。到2016年他投资120万元,围网山地面积600多亩,逐步发展了规模化梅花鹿养殖。四季更迭,通过10年的摸索,朱祥春对梅花鹿的习性越来越熟悉,养殖、割鹿茸、繁育各个环节的技术都了如指掌,他也从梅花鹿养殖的“门外汉”变成了行家里手。

  如今,他不仅建起了燕熙康梅花鹿生态养殖基地,还成立了江西燕熙康牧业有限公司,形成了集梅花鹿生态养殖、销售和鹿产品加工的“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后期琢磨着扩大一些规模,带动更多的村民参与到梅花鹿养殖中,让浑身是宝的梅花鹿带领大家共同走上致富路。”谈起未来,朱祥春信心满满。

  (陈典平)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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