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郝爱民问答网
2024-05-17 14:14:13

专门“碰瓷”酒驾司机 结伙敲诈勒索被拘

  近日,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罗某报案,称被人敲诈勒索了32000元。据罗某讲述,案发前一天晚上,他组了一个局,邀请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个朋友带了两个陌生女性来赴约,他们一直喝到凌晨1点多才散场。罗某是开车到饭店的,酒局结束后,他心想,已经凌晨时分了,路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他们在我等红绿灯的时候撞上来的!”罗某说,他从饭店门口开车上路,大约开了10几分钟,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感觉车子震了一下,意识到有人撞了他的车,于是下车查看,刚一下车,就看到几名男子在他车旁站成一排。“呵呵!你这一身的酒气,喝了不少吧?还敢开车上路?”罗某尚未开口,对方就冷笑着先质问了。“你……你们……要干什么?”罗某酒后驾车很是心虚。“干什么?给你两条路走,一条路是给我们兄弟封口费;第二条路是你等着坐牢吧,我们马上打电话举报你酒驾!”其中一名男子威胁说。因为害怕酒驾被交警查处,罗某最终向他们支付了32000元。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系玉山本地人鄢某。民警发现,鄢某于11月上旬还以同样的手段敲诈过其他人,案发后潜逃去了外地,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他,没想到他又回到玉山作案。民警继续深入调查,陆续又锁定了廖某、吴某、范某、赵某等人涉案,随即对他们布控抓捕,通过蹲守设伏,在鄢某的住处将其擒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分工明确,有负责盯梢的、有负责跟踪的、有负责开车撞击目标的,甚至还有内应。罗某当日的酒局中,其朋友带去的两个陌生女性就是涉案人员,她们主要负责混入酒局,散局后注意观察谁酒后驾车,再把信息传递给鄢某和廖某等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鄢某、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办理中。

饶商助力乡村振兴 公益计划正式启动

本报讯 记者万明报道:4月6日,“凝聚饶商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饶商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计划正式启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举措。当前,上饶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正将乡村振兴大美蓝图照进现实。助力上饶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各地上饶商会积极主动对接各个乡镇,热心支持上饶乡村振兴事业,有力彰显了全球饶商响应国家号召的社会担当和情系桑梓的深厚情怀。

启动仪式上,饶商联合总会号召饶商企业家,当以根植乡土、情系乡亲的主人翁姿态,传承家国情怀,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宣读了饶商关爱基金会新一届理(监)事会成员名单和“饶商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计划”倡议书,并进行了结对签约。


促销招数五花八门市民消费擦亮眼睛

  随着春节的临近,饶城各商家开展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以此吸引顾客。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手段,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消费需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买年货,挂灯笼,贴对联,浓烈的新年气氛激发了人们的消费热情,使寒冬不再“冷”。新年的第一天,记者在万达广场、吾悦广场、金峰商城等大型商场看到,商场内人头攒动,上下电梯、柜台、服务台、收银台前熙熙攘攘。各大商场推出的促销活动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动力。刚完成购物拎着大包小包出来的温女士说:“今天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20元现金券活动。我买了800多元的东西,商场送了160元的现金券。这不,我又买了件羽绒服。”

  无独有偶,近年来,饶城街头一些售卖蛋糕和面包,或是板栗的商铺,不时采取买5元送5元,或是买10元送5元的促销方式,吸引了不少市民排队购买。1月1日下午,在步行街附近一售卖板栗的商铺,滚动的电子显示屏打着买5元送5元的广告,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抢购。其中一位年轻男子告诉记者,等于买一送一,很实惠。

  各种五花八门的促销,表面上看是给顾客实惠。可细心的消费者却发现其中有“猫腻”,有些商家明是“让利”,暗地里却给消费者设了不少陷阱。如先把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再开展优惠活动,消费者所买的商品其实不优惠。平时爱好购物的黄女士说:“获悉某商场有消费‘满100元送30元、满200元送60元’活动,特别高兴。元旦前看中一款品牌的羽绒服,当时标价598元。元旦期间再进商场一看,标价798元。售货员说,798元打9折,还可参加活动,买满100元送30元。掐指一算,哪还有优惠。”

  一些令人心动的促销,实则是虚的。曾经在商场工作多年的夏女士说出“秘密”。不少商场的促销活动是“雾里看花”,商家最终并没有损失,因为进入促销名单的大都是积压商品,有的商品还悄悄地提升了售价。另外,商场推出的打折活动,大品牌大都不参加,因为这些商品大都是全国统一价。小品牌和存货就不一样了,商品上面没有固定的机打价格,有的标价还是手写的,可以随意修改。

  违规促销将受惩罚。据市市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节日期间将重点检查下列行为:以降价(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降价(折扣)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销售商品的降价折扣幅度与标示不符,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行为;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等。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到各级消协和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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