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刁富贵问答网
2024-05-22 15:07:39

念民所忧听民意 行民所盼纾民困

  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走基层、听民声、解难题、纾民困,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标尺,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用民生改善的成果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用脚步丈量民情 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党和政府及时拉了我一把,真心感谢县民政局的同志们。”家住玉山县冰溪街道玉溪社区的郑女士朴实的话语中充满了感激。

  郑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去年5月丈夫因病去世,家里的顶梁柱没了,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冰溪街道玉溪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杨丽萍入户走访摸排时发现该户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将郑女士和2个尚在读书的小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每月低保金1470元,教育部门也为上高中的小孩减免了部分学费。

  玉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廖庆庭说:“过去都是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乡镇再派员核查;现在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后,我们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关注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协助乡镇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近年来,我市结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职责,全面摸底排查,找准社会救助帮扶重点对象,深入走访慰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畅通“两线”渠道,通过12345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有线”和赣服通移动端的“无线”相结合,同步收集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开展数据比对,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监测预警平台,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做实“铁脚板”摸排,指导各地依托镇(街)社工站、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探视巡访,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并按需给予帮扶。

  从吃饭就学入手 贴心关爱“一老一幼”

  每逢饭点,广信区锦绣社区的老年幸福食堂总是充满欢声笑语。可口的饭菜、实惠的价格、干净的环境,受到社区居民的交口称赞。社区长期定居老人的子女不少在外地打工,“吃饭难”成为老人们的忧心事。在“关爱老人 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中,市民政局积极推广建立家门口的老年幸福食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办“食”事,解决了60岁以上农村留守、独居老人一日三餐的问题,受到了老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在开展“关爱老人 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中,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从老人关心的吃饭、就医、康复等身边小事入手,想方设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今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完成3个县级社会福利院打造失能照护服务单元,完成县级社会福利院配建医务室、护理站2个,建设社区老年幸福食堂75个。      

  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是民生幸福的应有之义。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行动中,市民政局对当年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就学补助。今年全市共将53名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梦大学。

  为群众减负赋能 让基层治理更和谐

  前不久,老曹父亲骤然离世,听人说办理亲人身后事,要跑七八个部门,填写几十份材料,老曹有点手足无措。上饶市“身后一件事”联办窗口办理员小刘了解到老曹的情况后,耐心地向他介绍了“身后一件事”相关事宜,老曹当即提交了材料,填写联办申请表,最后在15天内,老曹就完成了丧葬抚恤金支付、医保卡余额提现、户口注销等身后事项。“以前办理这些事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有了‘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窗口,非常方便,真正做到了‘伤心事,暖心办’。”老曹说道。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深做实做细“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要求,我市通过科技赋能、数据共享,以简化流程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由民政局、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11个部门共同参与,推出了“身后一件事”联办改革,将逝者身后“多件事”整合成“一件事”,群众只要通过勾选《联办登记表》上的事项,就能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链办理、一次办好”。

  “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身后一件事”联办改革的推出,使繁琐的申报材料从34份缩减到1份、申请从“多窗”到“一窗”、办理从“串联”到“并联”、办理时限大大缩短、反馈从多方到一方,从“数据延迟”到“及时共享”。截至目前,“身后一件事”联办窗口共受理“身后一件事”联办事123161件,已办结120842件。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党建+智慧养老”托起幸福“夕阳红”

  白墙黛瓦、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走进郑坊镇钱墩村,移步换景的园林设计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让人赞叹不已。去年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项目中,该村小广场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小广场让该村20多位70岁以上老人有了休闲的场所,唱戏、下棋、打拳,老人们在这1500平方米的小广场上尽显“十八般武艺”。“我们家门口建了小公园,这是戏台、健身器材、下棋桌子……”钱墩村塘底自然村70岁的江阿姨给外地亲戚打视频电话时,如数家珍地说着。小广场的建造不仅给村里老年人提供了休闲场所,也激发了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生活热情。

  每天中午11点,在郑坊镇楼村的幸福食堂内,老人们聚集在桌上吃着可口的饭菜,八菜一汤是午餐标准。为了解决该村50多位留守老人和独居老人中晚餐问题,该镇党委政府通过走访、召开村民理事会协商决定,由镇、村共同出资,充分利用该村的祠堂空地给老人们办食堂,70岁以上老人付费2元就可以来食堂吃饭,解决中晚餐。食堂的开办不仅让老人吃上“幸福餐”,也为外出务工子女解除了后顾之忧,呵护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陈炜)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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