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年广嗣问答网
2024-05-23 09:50:09

弋阳法院:巧用“联村法官+”机制化解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叶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同居生活并于2002年生育一子,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脾气、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恶化。2019年叶某罹患白血病,住院治疗期间欠下许多债务,直到2022年底治疗好转。2023年8月,双方曾协议离婚未果,此后双方的关系也并未缓和,李某认为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请求法院。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承办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有关情况。经询问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依托“联村法官+”工作机制,迅速联系妇联巾帼志愿者、村委会干部、公益律师、双方亲属参与第一次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有了此前调解基础,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针对双方分歧分别进行电话沟通,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村干部、妇联巾帼志愿者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心结慢慢打开,最终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协议。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德兴市举办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班

  培训班上,德兴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中医师吴云根和副主任护师章素琴通过课件及现场实践教学的形式,从中医角度阐述了对尘肺的认识,并表示可以通过肺病的腑脏推拿法、针灸疗法、穴位贴敷、拔罐疗法、运动疗法促进肺康复。泗洲镇卫生院院长从尘肺病概况、尘肺病治疗措施、尘肺病康复治疗、建设尘肺病康复站依据、解读江西省尘肺病康复站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五个方面为培训人员详细介绍了泗洲镇尘肺病康复站的工作情况。培训现场,学员就目前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专家们进行请教,专家们一一作出解答,现场气氛活跃。

  此次培训,对逐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尘肺病康复站(康复点)建设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全面提高了尘肺病康复站(点)技术人员的康复治疗技能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