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杨勇问答网
2024-05-25 10:15:13

玉山不动产登记中心上门办证暖民心

  事情还得从前几天说起。俞女士到玉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不动产转移登记事宜,当获知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现场办理时,俞女士面露难色:“我先生患有渐冻症,无法到大厅现场办理或进行公证委托。”了解情况后,玉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开启特殊群众“绿色通道”,上门为患有渐冻症的张先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张先生热情交流、耐心解释,对张先生进行询问、录像、记录后,指导其家属填写好申请表,签字确认并盖上手印,顺利为张先生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

  近年来,玉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方便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通”的理念,围绕群众的不同需求,全力打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材料最少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链条,不断探索便民服务新举措,深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前来办证的残障人士、孕妇、70岁以上老年人等身体不便的特殊人员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赢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赞扬。(邱荣燕 黄逸静)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姓名:刘芳身份证号码:3623251978****0029住址: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北区20号未履行标的额:6013000元案号:(2017)赣1103民初138号

姓名:徐永贵身份证号码:3623211978****5914住址:广信区煌固镇五村村未履行标的额:38000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04民初2724号

姓名:杨金根身份证号码:3623251966****2911住址:横峰县葛源镇黄溪村南山底38号未履行标的额:220000元案号:(2021)赣1125民初218号

姓名:刘继清身份证号码:3623241980****3917住址:铅山县鹅湖镇石溪村刘家湾自然村未履行标的额:65998.77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24民初2000号

姓名:陈丽婷身份证号码:3623311989****3924住址:万年县上坊乡富厂村委会花门村未履行标的额:4.78万元及利息案号:(2023)赣1129执1614号

姓名:程钰庆身份证号码:3623341988****2810住址:婺源县思口镇长滩程家64号未履行标的额:151650元案号:(2023)赣1130民初1044号

姓名:徐孝秋身份证号码:3623211969****0233住址: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角哥耳边未履行标的额:2040260元及利息案号:(2015)信民一初字第2462号

姓名:张木香身份证号码:3623251980****1026住址:弋阳县朱坑镇毛家村青山组27号未履行标的额:100002.76元及利息案号:(2021)赣1126民初559号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刘芳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刘芳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州区失信被执行人徐孝秋与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信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孝秋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向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40260元,被执行人徐孝秋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孝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徐永贵与申请执行人芮科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永贵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芮科立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徐永贵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永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玉山: 依法强制报废解体1490辆公告车

  近年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保持对在辖区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车整治打击力度和严管态势,暂扣了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的机动车。2022年7月,大队对之前因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暂扣的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了详细清理登记,并在媒体予以公告,共有1490辆车车主或驾驶人未按规定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暂扣583辆、交通违法暂扣770辆、达到报废标准的137辆。2023年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大队向县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将历年暂扣的违法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的报告》,获得批准。由县国资委牵头负责处置,请专业评估公司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进行评估。3月24日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对1490辆公告车进行了拍卖处置。3月27日起,在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中标公司对1490辆机动车进行了现场拆解、切割解体,对牌照进行销毁,并按规定办理网上注销手续,所有车辆拆解完毕后,经监督人员现场登记验收拍照后方可运出停车场。

  该大队依法强制报废、切割解体1490辆公告车,强化了源头管理,确保报废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有效遏制了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危害交通安全的马路“杀手”和交通事故隐患,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

  (颜喜胜 钱红)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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