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吕显祖问答网
2024-05-22 07:37:46

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本报记者 蔡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维护海外利益安全,4月12日上午,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一堂课”宣讲活动。

“领事保护方式主要是依法依规,向驻在国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公平和公正、妥善地处理。”“不要轻信境外高薪工作的广告,要了解清楚或向公安机关咨询。”……现场,宣讲人员举例子、讲做法、结合时事,生动鲜活地讲解了领事保护、出入境、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出国境应注意的问题等安全知识,对上饶外向型企业和即将出境工作的人员上好出国境“第一堂课”,提高人民群众的海外利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现场互动交流环节中,大家结合自身实际生活工作,从出入境证件办理、境外消费支付等方面提出疑问,宣讲人员一一回复、认真解释,为职工解答心中疑惑。

“通过这次安全教育课,我更加清楚海外电信诈骗、赌博等行为的危害性,对国家安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即将外派海外工厂工作的企业行政负责人说,“外派期间,我将从自身做起,坚决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诱惑,并把今天所掌握的情况,带到企业的海外工厂,让更多的同事知晓。”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此次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海外安全利益保护意识,提高防范应对海外安全风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着力推进“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下一步,市委国安办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密切协作,开展常态化海外安全、领事保护与协助宣传教育,牢牢织密境外“安全网”,努力维护好企业人员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夫妇相规”传佳话——明代名臣江一麟的故事

江一麟(1520-1580),字仲文,号新源,婺源江湾村人。明代爱国名臣,出生寒苦却发奋苦读,明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历官知州、知府、布政使司参政,户部侍郎,右都御史等,官至正二品。他为官27年,每赴一任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为民,既深受百姓爱戴,也深得朝廷重用。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考察官员政绩,他所在的广平府被定为“天下第一”。此外,史料上记载有关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不仅成为一个清官家庭的典范,也成为中国廉政史上的范例,历来为人所称道。

万历四年,江一麟任南赣巡抚,由于治理有方,清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次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赴任淮安,督办漕运。在北上赴任前,由于路途遥远,出于安全考虑,江一麟决定将有些破旧的官船整修一下。按理说官船的整修可以由公家出钱,但江一麟却严于律己,自己拿出10两俸银,请当地的百姓赵锷修船。

过了些天,赵锷来报船已修好。江一麟随赵锷登船察看,果然整条官船已修缮一新,江一麟十分满意。而此时江一麟最上心的事却是修船的费用10两银子是否够用。他立即问赵锷:“这次修船总共花了多少银子,还差多少?”而赵锷感于江一麟为官清正廉洁,不愿他多花费,便隐瞒道:“回大人,总共花了10两银子,钱已足够。”江一麟再三追问,赵锷仍一口咬定。江一麟只好作罢。回到家中,江一麟仔细回想,觉得从船的修理程度看,认为10两银子不够。为了不让赵锷承担费用,江一麟微服私访,逐个寻找参与修船的各色工匠,逐一逐项核实修船费用,最终核算出实际上花了20两银子。于是他又把赵锷找来家中,当面和他说了核实修船费用的经过,赵锷十分感动,只得承认实际费用。江一麟随即拿出俸银6两,又用扇子30把、墨2斤折银4两多,补足修船的费用。赵锷感动地说:“大人为官清廉,造福一方百姓,小人为大人做点事,也是应当的。”一再坚持不肯收,但江一麟再三申明,态度坚决,赵锷只得答应收下。

江一麟的妻子一向十分贤惠,此时听到江一麟和赵锷在相互推让,就对江一麟说:“既然已经知道修船的费用还差10两银子,那就应当如数偿之,这些扇、墨酬其劳可也,何必又用这些折算银子呢?”江一麟一听不禁脸红,连声说:“夫人说得极是。”他赶紧又补了4两银子。

从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可以看出,江妻的一句话,不仅让江一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施惠于民,安抚民心,令人折服。同时,又维护了江一麟为官清廉的名声,实在是一种对丈夫爱之深而责之严的明智举动。

“为清官甚难,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然则败其守矣”。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人腐败、全家耻辱,一人廉洁、全家幸福。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官员要学习江一麟,能够听得进亲人的直言劝谏、从善如流;作为家人应学江妻,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常常“善善相规,施德于民”,使官员时刻廉洁自律,牢记执政为民,让“以德治家、以俭兴家、以廉保家”蔚然成风。(王柯武 记者 蔡文逸 整理)

万年法院:加强侦诉审衔接加速“简案快办”

       近年来,万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轻微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万年法院立足审判实际,积极探索刑事审判业务质效提升新机制,联合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万年县公安局会签《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构建简案快办便捷式诉讼模式,助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该《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是由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合打造的对认罪认罚等轻微刑事案件快立、快审、快办的刑事办案新模式,将法定刑幅度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就附带民事赔偿等事项与被害人或其代理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的,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通过强化公、检、法联动协作,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快速办理。该机制的适用大大缩短了刑事案件办理时间,优化了办案流程,全面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万年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联动协作,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供便捷式诉讼体验,积极适用简案快办诉讼模式,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丁家茂 喻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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