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文信问答网
2024-05-24 16:20:35

“夫妇相规”传佳话——明代名臣江一麟的故事

江一麟(1520-1580),字仲文,号新源,婺源江湾村人。明代爱国名臣,出生寒苦却发奋苦读,明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历官知州、知府、布政使司参政,户部侍郎,右都御史等,官至正二品。他为官27年,每赴一任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为民,既深受百姓爱戴,也深得朝廷重用。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考察官员政绩,他所在的广平府被定为“天下第一”。此外,史料上记载有关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不仅成为一个清官家庭的典范,也成为中国廉政史上的范例,历来为人所称道。

万历四年,江一麟任南赣巡抚,由于治理有方,清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次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赴任淮安,督办漕运。在北上赴任前,由于路途遥远,出于安全考虑,江一麟决定将有些破旧的官船整修一下。按理说官船的整修可以由公家出钱,但江一麟却严于律己,自己拿出10两俸银,请当地的百姓赵锷修船。

过了些天,赵锷来报船已修好。江一麟随赵锷登船察看,果然整条官船已修缮一新,江一麟十分满意。而此时江一麟最上心的事却是修船的费用10两银子是否够用。他立即问赵锷:“这次修船总共花了多少银子,还差多少?”而赵锷感于江一麟为官清正廉洁,不愿他多花费,便隐瞒道:“回大人,总共花了10两银子,钱已足够。”江一麟再三追问,赵锷仍一口咬定。江一麟只好作罢。回到家中,江一麟仔细回想,觉得从船的修理程度看,认为10两银子不够。为了不让赵锷承担费用,江一麟微服私访,逐个寻找参与修船的各色工匠,逐一逐项核实修船费用,最终核算出实际上花了20两银子。于是他又把赵锷找来家中,当面和他说了核实修船费用的经过,赵锷十分感动,只得承认实际费用。江一麟随即拿出俸银6两,又用扇子30把、墨2斤折银4两多,补足修船的费用。赵锷感动地说:“大人为官清廉,造福一方百姓,小人为大人做点事,也是应当的。”一再坚持不肯收,但江一麟再三申明,态度坚决,赵锷只得答应收下。

江一麟的妻子一向十分贤惠,此时听到江一麟和赵锷在相互推让,就对江一麟说:“既然已经知道修船的费用还差10两银子,那就应当如数偿之,这些扇、墨酬其劳可也,何必又用这些折算银子呢?”江一麟一听不禁脸红,连声说:“夫人说得极是。”他赶紧又补了4两银子。

从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可以看出,江妻的一句话,不仅让江一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施惠于民,安抚民心,令人折服。同时,又维护了江一麟为官清廉的名声,实在是一种对丈夫爱之深而责之严的明智举动。

“为清官甚难,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然则败其守矣”。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人腐败、全家耻辱,一人廉洁、全家幸福。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官员要学习江一麟,能够听得进亲人的直言劝谏、从善如流;作为家人应学江妻,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常常“善善相规,施德于民”,使官员时刻廉洁自律,牢记执政为民,让“以德治家、以俭兴家、以廉保家”蔚然成风。(王柯武 记者 蔡文逸 整理)

远嫁女子成“黑户” 民警服务解民忧

  今年6月中旬,横街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周村街开展下村服务,有村干部向民警反映,村民舒某的妻子肖女士是外地人,好像没有上户口。民警感觉奇怪,怎么现在还有成年人未上户口?带着疑惑,民警立即赶到肖女士家里。通过查询,果然发现她的户口已在9年前被外地公安机关注销。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询问肖女士,并向肖女士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很快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肖女士多年前与玉山县横街镇人舒某相识相爱,后来随舒某到玉山县共同居住,此后多年没有回老家,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意外导致户口被注销,而她自己也一直没有在意,导致拖到现在也没有户口。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您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录户口,也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补录,您想在哪里补录户口啊?”了解清楚肖女士的情况后,民警问肖女士。“真的可以(补录户口)?这也太好了吧!我爱人肯定是想在我们横街派出所补录户口的啊!”肖女士的丈夫舒某听说爱人终于可以补录户口,也激动不已。

  民警随即将补录户口所需的材料列出清单交给肖女士,然而,肖女士看到清单上的材料后,脸色有点不好看了。“肖女士,是有什么难处吗?”民警见状,赶紧问她。“其他的材料都很简单,就是其中有一份材料,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我怕很难搞到,因为我的腿脚不便,出不了远门,另外我也搞不清楚回原户籍地该怎么办这个材料。”肖女士说出了心中的担忧。

  “这样啊,问题不大!我们派出所可以与您原户籍地的派出所对接沟通,您安心在家等我们的通知吧!”民警理解肖女士的难处,一口答应帮她代办这个材料。此后,经横街派出所和肖女士相互配合,补录户口所需的材料很快准备齐全,横街派出所递交上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肖女士终于解决了9年的“黑户”困扰。

“一门四相”的清廉家风

  两宋时期,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文化精英层出不穷,群星璀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化舞台上呈现出了眉州三苏、南丰三曾、临川二晏、金溪三陆、鄱阳四洪等群体性、家族性现象。

  所谓“鄱阳四洪”,是指生活在两宋之际的洪皓与他的三个儿子洪适、洪遵、洪迈。从洪皓出生(1088年)到洪迈去世(1202年),共114年,跨越两宋,历经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孝宗、光宗、宁宗7朝。洪氏父子在国家民族艰难之际,以天下为己任,怀匡国济民之志,秉忠孝节义之风,积极入世,不断进取,谱写了人生与家族的光辉篇章而名垂史册。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鄱阳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宣和年中,他任秀州司录。那年发洪水,大量饥民流离失所,不断有人饿死,洪皓紧急报告郡守,自愿担任赈灾工作。他打开粮仓,低价卖出公粮救灾。当时浙东官粮船过境,洪皓要郡守扣留下来,郡守不同意,洪皓说:“我愿以自己一人来换十万人的性命。”百姓感动不已,称之为“洪佛子”。

  建炎三年(1129年)八月,洪皓奉命出使金朝,被拘留十五年。绍兴十三年(1143年)回归,高宗称他“忠贯日月,志不忘君,即便是汉朝的苏武也不过如此”。但因洪皓为官忠直而得罪了秦桧,被贬任英州(今广东英德),直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逝于任上。后来朝廷恢复了他徽猷阁学士官职,封鄱阳开国侯爵位,谥号“忠宣”。墓葬鄱阳古县渡烟波山。洪皓的一生是“为国尽忠,大节大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的一生。

  洪皓才高学渊,著有《文集》十卷,《春秋纪》三十卷,《輶轩唱和集》三集,《帝王通要》五卷,《姓氏指南》十卷,《松漠纪闻》二卷,《金国文具录》一卷,《鄱阳集》四卷。其中《松漠纪闻》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书中记述的金人早期资料多被正史采纳。

  其长子洪适与弟洪遵同时考中博学宏词科,被任用为秘书省正字。先后出任台州通判、荆门军知州、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等。洪适热衷于金石书法学问,尤其专注于隶书研究,以30年精力搜集古碑刻,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四库全书》认为:“自有碑刻以来,推是书为最精博。”洪遵与长兄洪适同中科举后,赐进士出身,任秘书省正字,再陆续担任常、婺、越三州通判。绍兴三十年(1160年),任吏部侍郎,随后升任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因洪遵的功绩很大,孝宗皇帝又拜其为资政殿学士。著有《泉志》十五卷,是我国最早的钱币学专著。

  三子洪迈在两位兄长考取功名之后的第三年也高中同科。1169年,洪迈任赣州知州,兴利除弊,造福于民。1186年,官拜翰林学士,参与修编《四朝史》。著有《容斋随笔》《夷坚志》《野处类稿》《经志法语》《鄱阳志》等40多部。

  洪门四学士,是饶州文化的代表,也是清廉家风的传承。鄱阳洪氏有秉义、尚礼、积善、积德的世训。《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闲有家,悔亡”,说的就是治家应该从一开始就打好基础,立下规矩,防患于未然,体现了家训的前瞻性。另一句“有孚威如,终吉”,意思是如果自己能够诚实有信,树立起威信,结果就一定会获得吉祥,体现了家法的强制性。从“鄱阳四洪”身上最能体现洪氏家训的核心内容。洪氏的升腾离不开洪皓曾祖父洪世良对教育的重视。洪皓曾在《先君述》中写到,洪世良将两孙“挈诸城中,访先生之贤,力教之,因占籍鄱阳”。从《饶州府洪氏世训》中的“出世尽忠”也能见到洪皓的影子。与洪氏宗祠里“忠贞贯日,感动天颜”的对联一脉相承。(记者 蔡文逸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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