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仁兴问答网
2024-05-26 22:18:00

德兴“花式揽才”拓宽“就业半径”

据了解,德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市内就业重点群体的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班,并通过“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发布,求职者可以通过小程序自由选择培训机构和想要学习的专业,完成学习后,系统还会为求职者推荐合适的工作岗位,提升了就业创业服务的精准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走进德兴市就业之家,映入眼帘的是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的各类招聘信息,企业名称、招聘条件、联系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往里走,洽谈室、培训教室、直播间等7个功能区,为用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招聘服务,为务工人员提供招聘求职、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实现求职者和好岗位的“双向奔赴”。

截至目前,德兴市共建设就业之家144个,通过“5+2就业之家”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2场,累计参与企业578家,提供岗位2200余个。为扩宽群众就业渠道,年均开展电商、月嫂、家政等职业技能培训50余期,培训学员千余人。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德兴市就业之家本着“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的思路,今年将全面完成政府市场融合、线上线下一体的“5+2就业之家”网点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公共就业服务,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温暖”就业,为全市人才供应提供坚实保障。(詹求昊 徐子俐)

窨井盖下沉存隐患 部门及时处置

窨井盖下沉影响通行

本报记者 郑欢

市民反映

1月15日中午,饶城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在市区广信大道与茶圣西路交叉口附近,有个窨井盖下沉,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加以重视,尽快予以修复。

记者跑腿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广信大道与茶圣西路交叉口,只见该路口周边有陆羽公园、万达购物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还有25路、35路等多趟公交车经过,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在路口一侧,记者注意到,一处窨井盖下沉情况比较明显,且下沉的井盖周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痕,来往的车辆若是避之不及,便会发生颠簸。尤其是对于稳定性较差的非机动车,极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那天晚上我着急出门,所以车速有点快,到了窨井盖前面才发现窨井盖下沉了许多,我还以为是一个大坑就猛捏刹车,结果轮子打滑差点摔倒。”几乎每天都要从该路口经过的邱先生说,下沉的窨井盖确实给出行带来了不小的烦恼,一旦雨天路滑或是前车挡住视线,后果不堪设想。

“熟悉路况的人遇到这个下沉的井盖可以提前采取避让措施,但是对于不熟悉路况的人来说,特别是夜间送外卖的骑手,他们车速稍快,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摔倒。”采访中,市民王女士希望下沉的窨井盖能够早日得到修复,让市民的出行更加安全。

帮办结果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下沉的井盖上标有“中国移动通信”等字样。于是,记者随即与中国移动通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对方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勘,并马上处理此事,尽快消除隐患。1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时,看到原先下沉的井盖已修复。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