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秉贵问答网
2024-05-17 03:56:56

驻上饶国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做实日常监督 推进阳光采购

本报讯 近日,驻上饶国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在走访上饶国控阳光采购平台客户时,有关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选择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不仅能够防范采购人员‘吃回扣’等腐败行为,而且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2018年12月,上饶国控集团开始筹建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于2019年2月运行。自运行以来,驻上饶国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始终把阳光采购平台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推动的重点,2023年对该平台开展调研检查6次、驻点监督1次,提出意见建议8条,为阳光采购平台阳光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该纪检监察组从关键环节上入手,督促阳光采购平台加强对开标场所监控全覆盖,实行每日监控视频巡查制度;推动完善保证金虚拟账户查询功能,着力防范串标围标行为发生;健全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明确对违规评标专家处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纪律教育和宣传,防范开标评标过程中泄露交易信息、内外勾连等问题出现。同时,紧盯群众信访诉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及时回应民情民意,推动阳光采购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健康成长。

据了解,2023年阳光采购平台共受理业务1700余宗,涉及金额40亿余元,为企业节资1.5亿元。阳光采购平台高效、规范的服务,不仅使市属国有企业应进尽进,也吸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央企、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组织进平台采购交易。2023年共有11家非市属国有企业共计41宗项目进平台交易,金额达1.25亿元。

(徐善海)


上饶市居民8月份健康建议

  防猴痘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早期症状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和淋巴结肿大等,病程约2—4周,免疫力低下患者的病程可能较长。猴痘为自限性疾病,大多数病例症状会自行消失,也有重症和死亡发生,主要为儿童、孕妇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猴痘病毒主要经黏膜和破损皮肤侵入人体,通过直接接触病例的病变皮肤或黏膜传播,接触方式包括性接触、抚摸、拥抱和亲吻等。亦可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长时间近距离吸入病例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感染动物的呼吸道分泌物、病变渗出物、血液及其他体液,或被感染动物咬伤、抓伤感染传播。人群对猴痘病毒普遍易感,现阶段猴痘的主要传播途径是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经性接触传播,男男性行为人群是感染猴痘的重点人群。目前一般人群感染猴痘病毒的风险较小,但需了解猴痘基本知识,做好健康防护。

  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及虫媒传染病

  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指病原体不依赖人类即能在自然界生存繁殖,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传染给人的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包括布鲁氏菌病、肾综合征出血热、森林脑炎等,同时需要关注较少见的鹦鹉热、日本斑点热等疾病。

  暑期是人们出游的好时机,也是“小虫子”们的狂欢时刻。在郊外避暑时,应避免在丛林或灌木中坐卧休息;就寝时建议关闭纱窗,防止野外飞虫进入室内;外出游玩时最好选择长袖长裤,进入植被茂密地带需紧扎袖口,尽量减少皮肤的暴露;备好驱虫液,外出前可在暴露部位喷洒,减少毒虫的侵害;回家后应及时更换衣物,及时洗澡,重点关注腋下、后背、脖子等隐蔽部位;若被毒虫叮咬,请及时就近就医。

  防高温中暑

  持续的高温很容易导致中暑的发生,中暑的症状可轻可重,轻症中暑可出现头昏、胸闷、心悸、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升高等;一旦发展为重症中暑,则可出现大量出汗、血压下降、晕厥、肌肉痉挛,甚至发生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

  尽量减少在上午10点至下午2点进行户外作业;避免暴晒,白天出门做好打伞、戴帽子等防暑准备,可随身带上必要的防暑药物如清凉油、十滴水、风油精等;合理调整工休时间,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疲劳;合理饮食,及时补充水分,饮食以清淡为好,多食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B、维生素C的食物。

  防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

  暑期是儿童青少年意外伤害的高发期,假期中孩子独自在家和外出游玩的机会明显增加,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儿童青少年的主要安全事故有溺水事件,跌倒、坠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烧烫伤等。

  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救技能;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不去未开发的景区探险,不在无人看护的河流、池塘或水库游泳,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闯红灯等;排查居室隐患,为孩子营造安全的环境,家长应分类存放和看管家里的药品、消毒药剂、水银体温计等物品,避免儿童接触。为预防儿童高空坠落,尤其要做好:窗户加装安全锁,不在阳台和窗户边堆放杂物,避免儿童攀爬。(记者 黄珠慧子 整理)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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