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汤念祖问答网
2024-05-23 19:03:30

实事办得好 群众心里暖

  今年3月起,广信区残联创新推出送残疾人基本型辅具同步进行的新举措,根据下乡办证不同残疾类型,邀请辅具平台相应机构参与辅具配送,实施先送辅具再补充资料,并由第三方机构代为上传资料、完成辅具适配。为努力打造残疾证办理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服务环境,区残联着力解决农村地区群众“远距离来回跑”的问题,彻底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把“要我服务”变成“我要服务”,在严格把关材料审核的同时,上门入户提供“一站式”评残服务,携手区中医院评残专家,上门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无法出门的残疾人认真细致地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帮助填表、进行现场评定,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保姆式服务。截至目前,已开展上门入户服务30余次,为200余名群众进行了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

  同时,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区残联将该部门的6项服务事项进行了精简优化,实现减环节3个、减材料4个、减时限4个。截至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已为700余名残疾群众提供暖心办证服务。此外,区残联充分发挥“一窗式”平台功能,推进“异地可办”,鼓励办事群众网上申请,推进异地证照互认,实现办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市内通办”,已为22人办理“跨省通办”业务。(黄宗振)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石人乡:普法宣传进校园 用心守护助成长

  活动中,授课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述了与他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征,从学校保护和网络保护两方面入手,以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为切入点,结合典型、真实的案例,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强化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向学生们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希望大家把禁毒知识带回家,让更多的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随后,石人乡政府联合市管局郑坊分局对石人中学、石人中心小学和石人中心幼儿园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灵中播种、成长。下一步,石人乡政府将继续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学生们能够更多地与法律“零距离”接触,为法治校园建设撑起一片蓝天。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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