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念祖问答网
2024-05-18 00:56:08

牢记殷殷嘱托 凝聚奋进力量

  10月11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婺源县秋口镇王村石门自然村考察调研,总书记亲切地说:“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有城市的现代化,又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很关注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婺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注入了强劲动力。广大干部群众倍受鼓舞、倍感振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决心在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样板县”、乡村振兴“样板县”、心情愉悦、开心生活“样板县”婺源实践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作为一名党办干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婺源的关怀厚爱,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踔厉奋发,履职尽责,用作为体现忠诚、用发展体现担当、用成效体现落实,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婺源篇章”中交出优异答卷。 

  坚持思想引领,在深学细悟中铸忠诚、勇担当。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江西、为婺源发展把脉定向。要牢记关怀嘱托,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带着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铸牢忠诚之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大爱,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转化为绝对忠诚的政治信仰,更加坚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更好服务县委科学决策、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凝聚奋进力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发展的殷切期望,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发展明确的重点任务,立足婺源特色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文稿服务、调查研究、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婺源落地生根。

  坚持开拓进取,在笃行实干中强保障、优服务。努力当好“宣传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统筹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坚持原汁原味、讲准讲透,坚持通俗易懂、便于理解,迅速在全县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引领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奋力当好“参谋员”。始终把服务保障大局作为谋划工作的着力点、把握工作的契合点、开展工作的立足点,立足婺源发展大局,坚持前瞻性思考,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思想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服务县委创造性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一步步把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全力当好“勤务员”。增强服务主动性,准确领会县委意图,服务重大谋划、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坚持整体推进、做好系统运筹,积极调动全县上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增强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积极开展“到村(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千名干部入万企、进万家”等活动,引导和推动基层干部群众紧跟足迹、紧记嘱托、感悟伟力、感恩奋进。

  坚持扬长补短,在固本兴新中惠民生、促发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时指出,“希望你们保护好自然生态,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让日子越过越开心、越幸福!”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优化乡村风貌、产业、生活空间,注重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以更多高质量意见建议和改革举措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打造幸福生活“婺源样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时指出,“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要成为群众致富的领路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成为战斗堡垒。”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通过大兴调查研究,聚焦持续深化“景村”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保护文化生态,提升旅游服务,构建景村和谐关系,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助力打造乡村振兴“婺源样板”。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婺源时指出,“优美的自然环境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优质资源,要找到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牢记总书记嘱托,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聚焦激活发展动能,探索拓宽转化路径,推动更多的生态资源“价值变现”、生态产品“溢价增值”,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协同并进,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婺源样板”。

  (作者系婺源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人大代表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

  在莲塘社区,居民代表纷纷向参加进社区活动的人大代表说出了自己的“烦心事”。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回复,表示会进一步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上传下达至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现场收集到居民针对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等各类反馈及诉求共计42条。针对楼道乱堆乱放、规范小区养狗、做好来往车辆登记等问题,现场给予调解并解决。“这次人大代表特地到社区来聆听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我也提了个建议,就是增加一些适合老人的公用设施,他们很认真地将我的建议记录了下来,希望这个想法能早日实现。”居住在该社区十里风荷小区的居民张娇娥开心地说道。莲塘社区居民桂枢表示,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征集广大老百姓呼声的活动,开展得非常好,非常及时,增加了大家的幸福感。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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