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吕显祖问答网
2024-05-24 22:19:18

德兴:持续提升行政复议为民服务质效

  始终把握一条主线,加强行政复议基础保障。始终践行复议便民为民宗旨,贯彻“公平公开”原则,通过“三强化”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一扇门对外、一套人马办案、一把尺子裁量”。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典型案例点评、重大案件分析研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现代化。强化财政经费保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把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阵地场所建设,对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进行升级改造,设立受理接待室、案件审理室、资料室、阅卷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管理室等,实现行政复议“一站式”办理。

  严格落实两项制度,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建立集体讨论工作制度,集体商讨行政复议案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建立行政案件诉前分析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作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章立制“管长远”,印发《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应当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类型、集体讨论事项、与会人员职责、讨论意见落实等内容。发挥优势“集众智”,在德兴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中抽选部分法律专业人士,围绕被申请人行政行为程序、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重点环节展开讨论研究。集中精力“攻难点”,联合涉案行政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对案情重大、复杂的行政应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诉讼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梳理。

  坚持强化三项行动,提升行政复议为民服务质效。始终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三项行动,畅通行政复议咨询、申请、服务和监督渠道,维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提升行政复议为民服务质效。开展行政复议为民便民行动,在16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在社会治理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窗口,开通非诉纠纷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服务,并与市管局、法院联合印发《三部门关于建设德兴市知识产权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建设的通知》,积极为企业提供非诉调解服务。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印发《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队”,在德兴高新区、新岗山工业园、银鹿工业园、德兴市女子商业联合会、德兴市石材协会、德兴市化工协会等六个园区、商会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建立互动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大回访”活动。在行政复议终结后,不做“甩手掌柜”,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督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落实调解协议。对已经进入到诉讼阶段的复议案件,主动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互动密切的优势,努力协调促成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等案件达成调解。

俭以养廉

  勤俭节约是共产党人创事立业的基石。1936年,为了弄清楚“中国共产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有成千上万中国人冒着被处决的危险要加入共产党、加入红军?”美国记者斯诺到达延安,捕捉到了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毛泽东所有财物是一卷铺盖、几件随身衣物,在战士没有鞋穿的时候,他也不愿穿鞋;周恩来土炕上的蚊帐是“唯一的奢侈品”;彭德怀穿着用缴获的降落伞缝制的背心;“财政部长”林伯渠耳朵上用线绳系着断了脚的眼镜。他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发现了存在于共产党人之中的一种伟大力量,为心中的疑问找到了答案,他感受到了一种独特的“东方魔力”,并深情地写道“我强烈感受到了充满活力的希望和人类不可战胜的力量”。这种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共产党人以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品格赢得的民心,进而汇聚起来的亿万群众之力。

  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在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从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饭局,到与几个老板关系密切之后开始收受小礼物,再到逢年过节收受红包,再演变成大笔金额的权钱交易,最终因此涉嫌犯罪。和杨卫泽一样,一些落马官员正是由于丢弃了节俭的意识,纵容自己的奢侈享受和贪欲,结果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最终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信仰坚定,方能做到俭以养廉。能不能坚守“俭”字,映照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精神追求。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深情地写道:“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希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巢似的住所!”方志敏正是因为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心系国家与人民,才能始终过着朴素的生活,矜持不苟、舍己为公而乐在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引用了朱熹的一句名言——“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掌中看”,就是告诫领导干部们肩负着重大职责,只有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坚定理想信念,才能不为物欲所惑、利益所动,坚守党性原则,做到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

  历史和实践证明,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初心和宗旨、养节俭之气、践廉洁之政,既是我们党创业成事的基石,也是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更是带领全国亿万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团结奋斗的重要保证。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当谨记“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的道理,不断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不断提高慎权、慎独、慎微、慎友的自觉性,争当勤俭廉洁的好干部。(张建琴)

上饶:多举措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本报记者 郑欢

  “我老伴去世以后,子女跟我约定:每人每年支付1000元赡养费。可是,老大和老三既不常来看我,也不按约定给付赡养费。你们可以帮帮我吗?”日前,现年80岁的广丰区排山镇下余村村民余某向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广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后,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今,余某的子女正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余某的“老有所养”得以实现,得益于我市全面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到身边”“顺民意”。当前,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正延伸至全市每个角落,更多困难群众就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建“站”设“室”  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不久前,广信区枫岭头镇长塘村村民徐某某的丈夫,将一面绣有“无私援助百姓,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1年7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月31日上午10时许,徐某某搭乘丈夫的二轮电动车,正常骑行至广信区武夷山北大道时,被巫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碰撞倒地。经诊断,徐某某右桡骨小头骨折、右手第2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远节指骨撕脱性骨折等。住院治疗78天,花费相关医疗费用44000余元,而肇事方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这让徐某某一家一筹莫展。2021年12月,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徐某某的丈夫向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徐某某的情况:农村低保户、精神贰级残疾人,是应被援助的重点对象。于是,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美华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张美华第一时间约见徐某某的家属了解案情,并多次奔波于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查找依据、核算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帮助立案。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巫某某赔偿徐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9189元。拿到款项时,徐某某的丈夫激动不已:“真没想到,家门口还有免费的代理律师帮我们维权,太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了。”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在我们的站点发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徐新华介绍,为了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就近获取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大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农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00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结对帮建  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同时,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们还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站点对接,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难题。”采访中,徐新华介绍,他们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探索建立了“站所对接”帮建机制:各县(市、区)推动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工作优势互补、专项活动共创”的帮建关系。每家律所指派数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通过面对面、视频等方式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到结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授课等活动;积极参与化解乡、村两级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迄今为止,12个县(市、区)已建立法律顾问团,211个乡镇、2239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

  徐新华表示,在结对帮建过程中,他们还组织全市264名优秀党员律师,成立了21支上饶律师“志敏先锋”公益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主动当好乡村邻里解答法律疑问当好咨询员、化解邻里纠纷当好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当好宣传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员,切实让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有什么法律问题不用跑城里,村里就能获得专业地法律帮助。”走访中,不少困难群众表示,帮建机制下,他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徐新华表示,看似普通的法律问题,却都是群众心里“天大的事”,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当前,他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我们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组建了上饶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团队,由专业律师接听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同时,积极推广运用远程视频法律服务,为办事群众随时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徐新华说,同时,他们还开辟了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22日,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81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公信力。采取培训上岗、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徐新华表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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