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建国问答网
2024-05-23 17:55:15

年年艾草绿,清明粿泛香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又是一年清明时,饶城的大街小巷中,飘溢着独特的清香。那是艾草的味道,那是清明粿的味道,那是春天的味道。

清晨,信州区八角塘菜市场里熙熙攘攘,市民们穿梭在各式各样的摊位之间,寻找着属于这个时节的美味。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店前,记者停下脚步。店铺前挂着“艾粿”的牌子,几个蒸笼里,绿油油的艾粿整齐地排列着,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店主是个中年妇女,她手法熟练,边招呼着客人,边麻利地制作着艾粿。她告诉记者,每年清明节前,艾粿的销量都会大增。“很多老顾客都会提前预订,就等着这一口春天的味道。”她笑着说。一位老大爷边购物边对记者说:“吃艾粿能祛湿,对身体好。这是我们上饶人的传统,也是清明时节的一种习俗。”

走出菜场,记者来到了广信区的黄塘村。村中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制作艾粿。一位大妈正在院子里分拣新鲜的艾草,她告诉记者,制作艾粿的艾草要选嫩的,这样做出来的艾粿才更加香糯可口。大妈将分拣好的艾草洗净、捣碎,与糯米粉混合揉成光滑的面团。接着,她熟练地将面团分成小块,包入甜或咸的馅料,然后放入蒸笼中蒸熟。不一会儿,一锅热气腾腾的艾粿就出炉了。

记者品尝了一口,艾草的清香与糯米的香甜完美融合,让人回味无穷。大妈说:“艾粿不仅好吃,还代表着我们家乡的传统文化。每到清明时节,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艾粿,祭祖扫墓时也会带上一些,寓意着对先人的怀念和敬意。”

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张家,记者见到了一家人正在制作艾粿。他们围坐在一起,有的揉面,有的包馅,有的负责蒸制,气氛温馨而融洽。乡民们表示,制作艾粿不仅是一种习俗,更是一种亲情的传递和乡情的延续。

年年艾草绿,清明粿泛香。在这个特殊的时节里,让我们一起品尝这份属于春天的味道,感受那份属于家乡的情怀。

上饶市首本养老服务用房不动产权证出炉

  据了解,获颁首本产权证的是罗桥街道槠溪四季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59.85平方米,该项目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综合体,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娱活动、心灵慰藉等服务,并定期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健康讲座、健康管理评估、法律咨询,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便民服务。作为广信区普惠型养老项目运营,该项目作用将发挥到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广信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确保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能够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广信区民政局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政策,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使用实现统一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作为住宅的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广信区民政局用于养老服务,权属归广信区民政局所有。在养老服务用房产权办理过程中,广信区民政局与相关单位、属地街道强化协作,对养老用房的登记流程进行了详细研究,高效有序地办理了此次养老用房产权登记。

  广信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用房进行产权登记,将有效解决养老设施权属不清的矛盾,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广信区将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助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和管理,全面打造“广信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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