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节振国问答网
2024-05-24 11:12:06

第九批上饶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公布

       长期以来,我市各地各系统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先进模范的宣传教育,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模范先进的生动局面。

       此次命名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先进典范,是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是新时代雷锋故事的生动书写者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模范带头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树立崇高理想追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使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金融活水让交通物流“转起来” ——上饶银行为物流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二三事

 

 

邱飞林 蒋瑞奇 本报记者 陈建

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命脉。为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工作,近年来,上饶银行出台了《上饶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推出了“物流快贷”和“饶融贷”等专项产品,助力推动交通物流的提档升级,扶助经营主体茁壮成长。

A

主动作为 做企业护旗手

上饶市金跃物流有限公司主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搬运等,与上饶某装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等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因经营得当,该公司业务日益增长,但公司负责人却高兴不起来。原来,业务的扩展带来了运营资金短缺的困扰。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曾尝试寻求融资,却因无法提供合适的抵押物而屡遭拒绝。了解这一困境后,上饶银行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安排专人对接,并针对该公司上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了贷款方案,迅速发放了65 万元贷款,高效缓解了该公司的燃眉之急。

B

靠前服务 做企业助推剂

上饶弋阳县中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快递业务、电子商务以及个人寄递业务的公司,拥有50余名员工,开设有1家直营门店和4家直营快递驿站。该公司已加盟中通快递公司,并获得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由于快递行业需求量持续旺盛,导致短期内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

上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该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并采取了创新的担保方式,为该公司提供了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成功帮助该公司走出了融资困境。

C

高效供给 做企业加速器

鹰潭世通易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提供园区管理服务以及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已与江西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江西芝麻开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该公司正着手建设“鹰潭世通易达快递产业园”项目,由于资金短缺,该公司向上饶银行申请了贷款。

上饶银行在收到客户的贷款申请后,迅速开展贷前调查工作,并建立了快速审批通道,以提高审查审批工作效率,最终为客户提供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自2023年以来,上饶银行积极始终坚守服务社会的初心,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做好交通物流领域的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创新和完善金融服务方案,为交通物流行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截至目前,上饶银行累计向交通物流领域投放资金达22.33亿元。上饶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傅炳生表示,该行将进一步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切实加大金融对交通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交通物流行业的经济循环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发展,助力实现交通物流行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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