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冯兴国问答网
2024-05-24 06:37:50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上饶市首本养老服务用房不动产权证出炉

  据了解,获颁首本产权证的是罗桥街道槠溪四季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59.85平方米,该项目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综合体,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娱活动、心灵慰藉等服务,并定期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健康讲座、健康管理评估、法律咨询,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便民服务。作为广信区普惠型养老项目运营,该项目作用将发挥到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广信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确保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能够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广信区民政局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政策,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使用实现统一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作为住宅的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广信区民政局用于养老服务,权属归广信区民政局所有。在养老服务用房产权办理过程中,广信区民政局与相关单位、属地街道强化协作,对养老用房的登记流程进行了详细研究,高效有序地办理了此次养老用房产权登记。

  广信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用房进行产权登记,将有效解决养老设施权属不清的矛盾,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广信区将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助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和管理,全面打造“广信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细化管理“绣”出城市精致美

  干净整洁的主干道路,清爽宜人的里弄小巷,小巧美丽的口袋公园……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城管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学懂弄通、实干笃行、务求实效的理念,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城市,是建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

  环卫工人刘素芸负责三清山大道与广信大道交界路段的清扫工作。她告诉记者,每天早上6时左右,她就开始清扫路面,以保证道路干净整洁。“用保洁车清扫路面后,我们还会使用夹子等工具及时将绿化带周边死角内的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无卫生死角。路旁的垃圾箱每天也擦得干干净净的。”刘大姐说。

  市城管局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同城管执法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下足“绣花功夫”,提升为民办事成效,将精细化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城市各个角落,开展市政道路整治、保洁提升、绿化提质、夜景亮化、线缆整治、地下空间整治、违建治理、占道经营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城管人员查漏补缺,联合社区地毯式排查、清单式整治卫生死角、闲置地,落实常态化巡查保洁;重点提升“三边三地”薄弱区域环境卫生,全力清除内街小巷卫生死角、盲点,大力整治市场周边脏乱差现象,主要道路干净整洁,内街小巷清爽宜人;强化城市乱象源头治理,落实片长巡查机制,加大巡查执法频率,城市“六乱”明显减少,城市秩序大幅改善。

  “现在,路面上基本看不到垃圾了,城市变得更美了,住得舒心,我们的幸福感也更强了。”家住上饶丽城小区的李荣谈起身边的变化,特别高兴。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大姐,您这门前卫生保持得不错,但应注意公共区域不能随意摆放广告牌。”近日,我市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商铺门前摆放的广告牌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执法人员一边说着,一边和店铺老板把广告牌搬到屋内。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全面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精细化治理,市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门前三包”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力度,实行分片包干的工作模式,定人定岗定责,压实岗位责任。

  城管队员逐户排查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仍存在出店经营、乱堆乱放行为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多次劝导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重点部位反复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类,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效率,并采取“回头看”的督导方式巩固整治成果,以实际成效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疏散引导非机动车还路于民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无序停放,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对交通安全造成威胁。

  市城管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发力,着重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该局执法人员认真落实“721”工作法,按照“宣传+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非机动车车辆乱停放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步行巡查的方式,规整乱停放车辆,对市民不规范停车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并联合共享电动车、单车公司对乱停放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全力打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同时,市城管局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停车需求,对周边有停车需求且具备施划条件的道路路面或人行道,合理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极大地缓解了老百姓“停车难”问题。

  11月,市城管局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清理流动商贩896起,规范“门前三包”秩序80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辆2500余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市容环境显著改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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