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永问答网
2024-05-22 17:23:22

夏文勇在上饶市调研

夏文勇在我市调研时强调    以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报道:2月16日,副省长夏文勇在我市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壮大龙头企业,不断完善产业体系,切实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书记陈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副市长郭峰先后陪同。

 

  在上饶经开区,夏文勇先后到捷泰新能源、蜂巢能源、晶科能源、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彩虹光伏等企业,进车间、看展品、问创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和存在的困难等。他勉励企业紧盯技术前沿、市场需求加大研发力度,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做精专业,争取更多的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夏文勇还认真听取滨江国际商务中心规划建设情况汇报,仔细了解区域空间布局、未来规划考虑和重点项目情况,对上饶经开区在推进产城融合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强调,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划定功能分区,前瞻性思考谋划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的产业项目和城市功能配套项目,大力推动二产三产高度融合,全力打造高品位现代园区。  
   

  夏文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拼经济抓投资,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奋进姿态,抓实抓牢重大项目特别是产业项目建设,为实现“全年胜”打下坚实基础。要着力加强现代产业集群建设,系统梳理重点产业链,针对短板弱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不断增强产业链韧性和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要把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聚焦主导产业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围绕延链补链培育带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完善配套设施和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发挥骨干企业对稳岗就业的支撑作用,加强就业服务、支持创新创业、完善园区配套,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要优化要素配置保障,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千方百计为企业减负担、解难题,为产业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练娃”渐流行 少儿体育培训市场火热

  近年来,我市少儿体育培训市场火热,不少家长更是不止给孩子报一个体育培训班,除了传统的游泳、篮球、乒乓球等运动,花式跳绳、体适能、跆拳道、滑轮等小众新潮体育运动项目也越来越受家长青睐。      

  家住信州区吉阳中路的周女士刚给孩子报了跳绳培训班。“以前觉得跳绳还要学吗,没想到孩子经过专业老师指导,确实不一样,学会了花式跳法,整个人也都轻盈了。”周女士告诉记者,她选的这个培训班是同学家长推荐的,“让专业的教练来指导孩子练习,尽可能避免损伤骨骼和韧带,还可以让孩子多一个可能,去发展自己的爱好。”针对孩子,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还有一个焦虑:“家人身高都不高,害怕孩子也遗传我们,所以选择跳绳有助于长高。”

  为了孩子,很多家长不吝付出。记者发现,体育培训机构推出的各类课程大多要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如儿童平衡车40课时要3980元、跳绳增高班2个月2980元,而一对一的私教课程要200元每小时。“儿童平衡车花了2000多元,骑行套装800元。”徐女士是一名“90后”,她为孩子报班和买装备花掉近万元,这还没算上带孩子到处比赛的花销。除了平衡车,徐女士还给孩子报了篮球班,她坦言:“孩子课余在家待着老看电子产品,上个培训班可以强身健体。”

  记者在位于友邦广场的一家专业儿童运动中心看到,场馆内设置有体能场、平衡车跑道等,教练带领孩子们在各个区域训练着,这些孩子年龄大多在3到8岁之间。“两脚微微打开,两膝微屈……”教练吴兵正在为儿童进行体适能训练,据吴兵介绍,体适能训练可以塑造体形,矫正弯腰驼背的习惯,同时强化肌肉使关节有更好的支持,提高儿童的平衡能力,“体适能训练还可以使身体得到合理且全面的发展,激发和活跃儿童的脑神经,使儿童的身心素质与大脑潜能共同提高。”

  走访中,记者发现市场上的少儿体育培训机构五花八门,但未有统一的开班标准和培训标准。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正规的中大型培训机构场地至少要在200平方米以上,以保证孩子有充分的活动空间,同时设施要经过软性材料包裹等特殊处理,以保障安全。但我市一些小型培训机构的场地只有几十平方米,还有一些机构设备老旧,存在安全隐患。而且,真正有经验的优质教练非常稀缺,大多都是培训几天就上岗的“速成教练”,人员流动性也非常大。对此,不少家长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儿童体育培训的规范和引导,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推进这一行业加快发展与成熟。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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