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仁兴问答网
2024-05-22 21:42:17

上饶:多举措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本报记者 郑欢

  “我老伴去世以后,子女跟我约定:每人每年支付1000元赡养费。可是,老大和老三既不常来看我,也不按约定给付赡养费。你们可以帮帮我吗?”日前,现年80岁的广丰区排山镇下余村村民余某向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相关人员咨询有关法律援助事宜。广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后,上门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今,余某的子女正按期履行赡养义务。

  余某的“老有所养”得以实现,得益于我市全面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到身边”“顺民意”。当前,便利、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正延伸至全市每个角落,更多困难群众就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建“站”设“室”  让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不久前,广信区枫岭头镇长塘村村民徐某某的丈夫,将一面绣有“无私援助百姓,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2021年7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月31日上午10时许,徐某某搭乘丈夫的二轮电动车,正常骑行至广信区武夷山北大道时,被巫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碰撞倒地。经诊断,徐某某右桡骨小头骨折、右手第2近节指骨骨折、右手拇指远节指骨撕脱性骨折等。住院治疗78天,花费相关医疗费用44000余元,而肇事方只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这让徐某某一家一筹莫展。2021年12月,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徐某某的丈夫向广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徐某某的情况:农村低保户、精神贰级残疾人,是应被援助的重点对象。于是,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美华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张美华第一时间约见徐某某的家属了解案情,并多次奔波于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查找依据、核算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帮助立案。最终,经过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巫某某赔偿徐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9189元。拿到款项时,徐某某的丈夫激动不已:“真没想到,家门口还有免费的代理律师帮我们维权,太谢谢法律援助中心了。”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工作每天都在我们的站点发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徐新华介绍,为了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就近获取优质法律服务,近年来,他们大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将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延伸至农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00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结对帮建  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同时,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我们还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站点对接,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难题。”采访中,徐新华介绍,他们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探索建立了“站所对接”帮建机制:各县(市、区)推动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工作优势互补、专项活动共创”的帮建关系。每家律所指派数名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通过面对面、视频等方式解答群众相关法律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到结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授课等活动;积极参与化解乡、村两级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迄今为止,12个县(市、区)已建立法律顾问团,211个乡镇、2239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

  徐新华表示,在结对帮建过程中,他们还组织全市264名优秀党员律师,成立了21支上饶律师“志敏先锋”公益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主动当好乡村邻里解答法律疑问当好咨询员、化解邻里纠纷当好调解员、开展法治讲座当好宣传员、农村“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员,切实让困难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有什么法律问题不用跑城里,村里就能获得专业地法律帮助。”走访中,不少困难群众表示,帮建机制下,他们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徐新华表示,看似普通的法律问题,却都是群众心里“天大的事”,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当前,他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我们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组建了上饶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团队,由专业律师接听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同时,积极推广运用远程视频法律服务,为办事群众随时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徐新华说,同时,他们还开辟了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22日,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41666件,其中实体平台123528件,热线平台18022件,网络平台116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81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公信力。采取培训上岗、定期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徐新华表示。

上饶持续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我市以乡村振兴和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为抓手,把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移风易俗等,作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立足自身文化建设和治理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全国文明城市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个、江西省文明城市3个、全国文明村镇15个、江西省文明村镇58个、上饶市文明村镇101个。同时,以村史馆为主体,将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政策宣讲等活动,培育和塑造主流价值观,以文化之力推动基层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等26个村史馆。

  环境提升是乡风文明提升的重要基础。我市立足资源禀赋,从组织、规划、政策等各方面高位谋划,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以及村庄规划管理、村庄长效管护等为重点,持续打造了1000个“六好”秀美乡村,培育了334个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累计创建美丽宜居先行县5个、全域美丽宜居乡镇80个、美丽宜居村庄927个,全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品质持续提升。   

  不仅如此,我市整合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基层现有阵地,激活老旧校舍、祠堂、村民房屋等闲置资源,打造文明实践“15分钟服务圈”;利用广场、公园、基地等,打造一批“不设围墙”的文明实践点。积极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职能优势,市县组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结对共建村(社区)实践站,推动人才、资金等优质资源下沉,推进基层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同时,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专场演出、“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岳父母”“好理事长”评选、举办集体婚礼等活动,破除陈规陋习,践行文明新风;深入推进“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工程,全市各地实践所(站)建立“亲情连线工作室”2700余个,常态开展视频连线、代购生活用品、亲情陪伴等关爱行动20余万次。

我市三项交通事故指标实现“三下降”

  在开展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围绕重点违法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全市酒醉驾集中夜查、精准查缉统一行动等工作,实现11类重点违法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围绕重点车辆开展了专项清剿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车辆问题隐患专项治理,持续清剿整治“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8类重点车辆,处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665起;围绕重点隐患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全力治理道路隐患、滚动排查通行隐患,清理各类道路隐患143处,同时加强精神病人及涉酒涉毒驾驶人管理;围绕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农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双违”治理,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围绕重点群体开展了专项警示行动,掀起宣传攻势,深入开展“三零一戴”活动,精心组织122主题宣传,结合冬季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及当前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集中开展安全宣传预警提示,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信息30余条,预警提示信息近20万条,“966交通广播”常态播报安全出行提示。通过开展系列行动,“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大幅度下降。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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