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宝瑞问答网
2024-05-26 07:01:27

理坑古村写生经济助力共同富裕

  “小桥下,流水潺潺,风景如画;街巷里,树影婆娑,粉墙黛瓦……”理坑建村于北宋末年,享有“理学渊源”之美誉,现有保存完好古建筑242栋,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获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景观村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近年来,为留住悠悠乡愁,理坑古村发挥“景村”党建作用,设立党员服务古村保护“微岗位”“微家训”,将党员岗位设在“每一栋古民居古祠堂、每一座古桥古亭、每一条古街古巷、每一片水口古林”上,将党员服务古村保护“微岗位”“微家训”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争取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修旧如旧、改徽改古工程,修缮古宅70余栋,彰显中华民族审美情趣,吸引了各地写生游客纷至沓来,入选“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

  与此同时,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理坑古村采取“企业+村落+村民”的合作运营模式,将旅游资源租赁给旅游企业,实现了互利共赢、优势互补,拓宽了“两山”转化通道。去年,通过旅游资源租赁,理坑古村获得村集体经济收入90.5万元。其中,68万元作为旅游分红,让所有理坑户籍村民每人分得570元。随着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社会就业,理坑景区设立保安、讲解员、保洁工等岗位10多个,让村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理坑古村还争取中央扶持资金,流转村民闲置土地,建设理坑口休闲旅游农副产品销售一条街,助村集体经济年增收4万元,新增旅游创业岗位6个。

  走进理坑古村,但见以文化、写生、休闲、餐饮、娱乐、观光为一体的传统村落旅游产业链欣欣向荣。据了解,今年1至10月,理坑古村获得村集体经济收入逾100万元,踏出了写生经济助力共同富裕的“理坑之路”。

  (吕富来 王琛兰)

凝心聚力推动上饶高质量发展 ——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引发各界热烈反响

“会议总结了2023年经济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经济工作的任务和重点,使我们的发展信心更加坚定、发展方向更为明确。”江天农博城董事长方勇军表示,江天集团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带动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饶实践贡献力量。

“上饶坚持制造业当家,为众多创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生态和市场机会,我们民营企业更有干劲和信心。”天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毛水芳表示,我们将以科技创新赋能转型发展,加速智能化智慧工厂建设,瞄准新产品研发,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同时,积极“走出去”,全面对接长三角地区进行市场拓展,用品质稳市场、用效率夺市场、用创新增效益,为上饶加快打造特色鲜明的制造业强市贡献企业力量。

“乡村振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把会议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干在细处,扛起乡村振兴‘排头兵’的重任。”横峰县莲荷乡丁家村党支部书记丁芳铨表示,丁家村干群将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好农业休闲旅游的作用,大力发展农家乐餐饮,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村民增收致富,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街道党员干部把会议精神学深悟透,进一步提升街道干部的工作能力。”上饶经开区兴园街道党工委书记雷雨表示,要持续深入抓好宣传引导,把会议精神带到家家户户,积极引导广大干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争做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争当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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