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杨勇问答网
2024-05-25 18:43:54

纪念上饶民盟组织成立70周年大会举行 辜清出席

  刘斌说,70年来,上饶民盟继承和发扬先辈的优良传统,在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上饶民盟思想共识更加牢固,履职成效更加明显,社会服务更加多样,组织建设更加有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盟江西省委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

  刘斌表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全市上下正在热学热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希望上饶民盟在内的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和要求持续发力、献计献策,在强化思想引领上凝聚同心新力量,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民盟新作为,在推动自身建设上书写时代新篇章,以高水平统战事业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纪念大会结束后,上饶民盟艺术家们献上了一台精彩的文艺汇演,表达了全市盟员对上饶民盟组织的热爱和共庆上饶民盟70华诞的喜悦之情,以及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坚定信念。

捐献血液 分享生命——上饶市开展“世界献血者日”活动纪实

  郑华珍 本报记者 黄珠慧子 文/图

  六月的饶城,阳光穿透而来,夏的韵味已经一点点晕染开,绿意蔓延,处处洋溢着希冀与生机。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当天,万力时代广场和万达广场人头攒动,我市2023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暨无偿献血活动在这两地同时开展。今年“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口号是“捐献血液,分享生命”,活动主题是“汇聚青春正能量,无偿献血传爱心”。

  上午9时许,爱心市民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万力时代广场,从填表登记、体检、化验到献血,每个工作台前都依次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上饶市中心血站献血服务科护士朱金玉介绍:“只要你的身体是健康状态都可以参加无偿献血,市民可以进行一系列体检、化验,不能有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检验合格以后就可以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分为全血的捐献和成分血的捐献,全血的捐献间隔时间是6个月,成分献血的捐献间隔时间是14天。我们每一次捐献血液建议都是200到400毫升。” 

  人群中,两名拿着献血证开心聊天的女生引起了记者注意。据了解,两人是亲姐妹,每年约定好在“世界献血者日”这一天一起献血。“这是我们第5次献血了,这两年都会准时到这里参加活动,我觉得很有意义。”小叶告诉记者,姐妹俩的父母是医生,因此深知血液的重要性,也表示今后会继续坚持献血。一个人的爱与奉献,可以温暖一个家庭;而一群人的爱与奉献,则可以温暖一座城市。正因为有许多像小叶这样的志愿者,他们的无私奉献、爱心付出,才构筑起了保卫生命的长城,让一个个生命再次鲜活、圆满。

  市民卢谋林从2004年7月开始参加无偿献血,至今已经坚持献血79次。“有一次上街,我听到献血车正在广播血液告急,那时候我对献血不了解,就直接走到献血车上面去问询。工作人员说一个医院的病人急需用血,我立即填表登记,经过体检初筛后,成功参加了第一次献血,觉得很自豪。”卢谋林就这样有了第一次献血经历,一坚持就是19年。在这期间,他不仅自己积极参加献血,还把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都带到献血队伍中来。一旦血被别人使用了,还会收到血站发来的短信:“您的血液已经被他人所使用,感谢您。”卢谋林坦言,看到这条短信心里很开心。今年2月份,卢谋林就满60周岁了,不能再参加献血了,但他作为一名饱含热情的献血者,对无偿献血事业的热爱融入到了所奉献的每一滴血液里。“虽然以后不能再献血了,但是我会继续把志愿者服务工作做下去,通过这种方式助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卢谋林说。

  活动当天,北门街道带湖路社区还组织了11名党员干部集体前往市中心血站捐献成分血——血小板,其中献血量最多的一位社区干部个人累计献血量已达9000毫升。该社区党委书记柴宾坦言:“刚开始的时候,居民不理解无偿献血的意义,所以社区通过‘我是党员,我带头’的口号来进行宣传,组织社区党员踊跃参与,下一步我们将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对象,动员社区居民一同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

  这一天,献血者匆匆而来,自觉排队填表、体检、化验、接受采血,又匆匆地离去,回到各自的岗位,投入到工作与学习中。当日,全市成功献血569人,采集血量180200毫升。“我们想通过此次活动感谢广大无偿献血者,也想让更多人了解无偿献血。”上饶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何敏说:“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今年临床用血激增,目前血站的血液库存不会超过五天,所以希望大家在工作之余能够参加无偿献血,支持我们拯救更多的生命。”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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